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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耐心调解 五年工程合同纠纷得化解
发布时间:2012-09-11 15:25:19
本网讯(通讯员 吴培青 樊旭华)
近日,在青海省海西中级法院审监庭法官的悉心调解下,一起长达五年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再审上诉案件得以化解。
2007年7月15日,原告孙乃禄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被告东北金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东北金城公司)诉至乌兰县人民法院,该院于2008年1月14日依法作出判决,双方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于2009年4月15日,被告东北金城公司向海西中院申请再审,经再审认为原判决程序违法,影响案件正确判决,依法撤回原判,发回重审。乌兰法院于2011年12月20日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但被告东北金城公司对原审法院判决依然不服,再次诉至海西中院。 海西中院审监庭法官在审理中,对案件事实剥丝抽茧、逐一查实,发现该案双方当事人仍有调解缓和的余地。于是,办案法官认真分析研究,精心制定调解方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通过晓之以理和动之以情的耐心劝说,双方终于达成共识,上诉人东北金城公司一次性给付被上诉人孙乃禄工程款、鉴定费等费用共计27万元。 至此,一起诉讼长达五年之久未果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海西中院审监庭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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