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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泌阳一“90后”青年为“圆梦”造枪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11 10:07:09
本网讯(通讯员 陈浩)
2012年4月中旬,河南省泌阳县公安局在纪某住所的电脑上发现了大量网上交易枪支配件的信息,让警方惊讶的是,这个幕后黑手竟然还只是个“90后”。日前,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纪某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纪某是1991年出生的。他曾经这样辩解:这要是在香港和美国,我根本就不是犯罪。看着一地的枪械零件,再看看他那稚气未脱的精明样子让人深感惋惜。 2011年2月的一天,纪某在互联网上浏览网页、上QQ群聊天时,发现有人发卖枪的信息,开始的时候他也不相信。好奇心驱使下,他在百度网页上搜索到了一个叫“中华猎枪”的网站,开始在上面查找有关枪支的信息,同时找到了狩猎类的QQ群,上面有商家发的一些图片,同时也发给了他一些淘宝的链接给他。心动不如行动,按照链接,他开始了他的第一次非法购买。第一次,2400元,他购买了一支枪管,五天后收到货,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 第一次购买之后,紧接着,纪某又购买了枪支套件,包括枪托、握把、过桥、击锤、扳机、瞄准镜等物品,价格是2600元。收到套件后,他就开始在家自行组装枪支,凭着年轻人的精明和聪明才智,只是按照网上组装的图纸说明,一把美国制造的制式型气步枪就从他的手上诞生了! 枪做好以后,2011年11月份,纪某又通过QQ,购买了做铅弹的铅丝、模具和带压力表的打气筒。2011年底时,他成功地组装成了一杆枪,组装好后,他迫不及待的喊上自己的朋友到乡下去试枪。这一试,更是让他兴奋无比,成就感大增,他自行组装的枪在三十米内能够精确射击。 近日,泌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纪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一案,审理认为被告人纪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购买枪支部件,非法制造二支气步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被告人案发后及庭审中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被告人系初犯,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具有法定从轻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院遂做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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