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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巢”老人起诉子女精神赡养“常回家看看”
发布时间:2012-09-04 09:16:27


     本网讯(通讯员 王刚 王晓芬)   河南省宝丰法院立案庭大厅,两位衣着光鲜、精神矍铄的老人拿着材料走向民事立案前台,大厅诉讼引导员热情走向前问:“大爷大娘,您们要立案吗?”老人回答:“几个子女不赡养我们,要告他们。”诉讼引导员就感觉纳闷了,两个老人不像是子女不孝、生活无着落的人啊?一看老人的诉状,谜团就解开了。

    原来,老人姓赵,和妻子李某均是退休干部,每月的退休金也够老两口生活。老两口育有两女一男,现均已参加工作,成家立业。这两年,老两口退休了,生活一下子变得松散了,而子女们工作太忙,平时很少有时间和孩子一起回家探望老人,所以老两口的精神家园无疑变得荒芜,备感孤独。其实老人的愿望很简单,就是想让子女们闲暇时能看看他们,在一起吃顿饭聊聊天。但跟孩子们沟通几次后,子女们因忙于工作,未按照他们的想法去履行。于是,两位老人一纸诉状到了法院,要求判令三个子女每个周末回家和老人团聚,尽精神赡养义务。

    面对这样的诉状,立案庭虽感觉有点怪异,但仔细一想也符合常理,于是委托宝丰县城关镇社会法庭对这一特殊赡养案件进行调解。经过社会法官的沟通和努力,老人的子女们也意识到由于工作忙等原因,在经济上对老人的关怀是足够了,但却忽略了老人们的精神需求,三个子女叫着“爸爸”、“妈妈”,并表示以后会多抽时间和老人在一起。两位老人看着三个真诚的子女,会心的笑了,也不再要求立案了。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结构形式也发生了变化,家庭单元越拆越小,那种四世同堂的大家族早已不再现。孩子们长大成人后,逐渐离开了家庭,老人只能独守“空巢”,感觉孤独,空巢老人已经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 因此,希望年轻人能多关心老人的精神家园,除了物质上尽孝,精神上的理解与支持甚或超过了物质的东西,争取使老人们物质与精神享受齐丰收,安度和谐幸福晚年。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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