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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法院商事案件一审息诉服判率逾九成
发布时间:2012-08-29 16:21:22


     本网讯(通讯员 王坚)   2012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法院以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 在商事审判中着力强化六项举措,确保当事人打一场“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 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截至8月,该院审结各类商事案件266件,当事人服判息诉252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4.74%,同比上升1.64个百分点,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积极提升法官司法能力。该院提倡打造学习型法院,塑造精英型法官,坚持把理论功底深、业务能力强的法官充实到审判一线,通过业务学习、案件会审及大力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案件评查活动等多种形式,提高审判法官庭审驾驭、运用证据、适用法律以及裁判说理等多方面的能力,增强一线法官司法能力的同质化,保障裁判水平的恒定。

    加强上下级法院协调沟通。为统一裁判尺度,该院注重加强与上级法院对口庭室的通联和审判业务的交流与互动,积极建立上下联动沟通机制,争取及时业务指导;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法院发改案件通报,形成案例指导制度,让一线审判法官尽可能多地掌握上级法院相对稳定的裁判思路,领会上级法院的类案裁判精神和裁判规则,减少上下级法院之间在裁判理念上的差别,最大限度消除“同案不同判”。

    加大调解工作力度。该院坚持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审理每起商事案件,坚持能动司法,把调解作为案件的最佳结案方式,不断扩展调解工作范围,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等社会各界参与司法调解,加强与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机衔接,真正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今年1-8月,该院一审商事案件调解与撤诉率达75.25%。

    提升案件陪审员参审率。该院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下通民情、上达民意的特点,认真收集群众心声民意吸纳入商事裁判, 努力增强裁判的民意性和合理性;利用人民陪审员的专业和职业优势,与法官的法律思维和知识经验形成互补,帮助法官对案件作出理性判断,增强当事人对法官的信赖和对审判结果的信服,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截至8月份,该院商事案件陪审率达100%。

    积极开展法律释明工作。将释法工作贯穿于立案时、开庭前、庭审中和裁判后的全过程,通过诉前风险提示、诉讼法律释明、判后答疑等工作适时修正和降低当事人对案件结果的不合理预期,引导当事人理性、规范诉讼。认真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对当事人提出的裁判疑问,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把裁判理由讲清楚、说明白,消除当事人因对判决不理解而引发的不满情绪,避免当事人在没有任何新证据、没有胜诉可能的情况下,仅仅因为对判决的不理解而上诉。注重加强心理疏导,从情理角度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促使当事人自觉接受判决,从源头上减少上诉和涉诉信访,提高服判息诉率,更好地促进司法和谐。

    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积极完善商事裁判文书上网、案件信息查询等制度,充分发挥“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作用,通过“法院公开日”等活动,拓展公开渠道,增强群众对商事审判活动、办案原则和具体工作程序的认知度。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召开座谈会、旁听案件审理,征求促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更好地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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