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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铁法院关注民生 妥善处置追讨抚恤金案
发布时间:2012-08-29 11:25:24


     本网讯(通讯员 刘建梓)   河南省郑铁法院不断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努力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思想。近日,河南省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圆满审结一起八旬老人追讨抚恤金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82岁的苗老太太没有子女,没有生活来源,不幸被确诊身患结肠癌,生命危急。无奈之下,于2012年7月6日一纸诉状将已故老伴史某某生前所在单位郑州铁路某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死亡抚恤金45049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十分重视,立即组成合议庭,通过了解案情,得知苗老太太与已故老伴史某某系再婚夫妻,史某某共有五个子女。2008年4月史某某病故后,其单位的上级机关即下达了向其遗属支付包含一次性抚恤金等费用的命令通知,但因其五子女与苗老太太未能达成领取该费用的一致意见,造成其单位至今未支付该款。

    合议庭认为,如果该款不及时支付,将耽误老太太的治疗,极大影响老人的生活。合议庭经向主管领导汇报后,立即到被告单位做工作,希望其把该款尽快支付给苗老太太。而被告担心该款支付后苗老太太的继子女闹事,要求法院判决后再行支付。由于确定的开庭时间尚未到达,苗老太太又因急需钱款治疗疾病,合议庭向苗老太太的诉讼代理人建议申请先予执行。在收到申请的当日,即制作了先予执行裁定书,将先予执行款40000元送到了苗老太太手中,解了苗老太太的燃眉之急。

    8月16日,该案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达成一定共识,随后合议庭又多次做调解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使这起拖延四年的抚恤金纠纷被妥善处置。我院耐心细致、合理合法化解矛盾的工作方法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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