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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关注水质 政府出拳保安全
发布时间:2012-08-21 14:32:41
本网讯(通讯员 曲向阳)
2012年8月11日,湖北省枣阳市人大代表耿邦清收到枣阳市环保局的答复函,得知自己在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得到了较好的办理,感到非常欣慰。
耿邦清是枣阳市水利系统的一名连任人大代表。在水利部门工作了20多年,她对枣阳市的水利情况饱含深情,时刻牵挂着水利事业的点点滴滴。2011年11月,在枣阳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她专程来到20多公里外的石梯水库调研。 石梯水库位于鹿头镇石梯村,于1966年动工兴建,1967年4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承雨面积76平方公里,总库容6206万立方米,其中正常库容4783万立方米,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有向枣阳市区和鹿头镇供水、水力发电、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功能的中型水利枢纽工程。2003年12月,国家投资2355万元对该水库的大坝、泄洪道、输水涵管等工程进行了全部除险加固,并通过了验收。石梯水库坝体安全虽然没有问题了,但水质安全却存在隐患。因为在库区先后新建了四家开采铁矿的企业,这些企业均在石梯水库取水用于选矿,虽然这四家企业都建了尾矿库,但是均未进行达标验收,部分尾矿库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下游的村庄及农田。 调研回来,耿邦清加班撰写了“关于消除石梯水库水质安全隐患的建议”。2011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在枣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她郑重地递交了这一建议。 一石激起千层浪。2012年3月初,枣阳市政府组织林业、土地、安监、环保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市境内采矿企业进行了全面清查,并于3月20日责令石梯水库库区内的采矿企业全部停产整顿,同时补办相关手续,未经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达标验收,严禁开工生产。自3月20日以来,市环保等相关部门联合不定期对这里的采矿企业进行巡查,加大对辖区采矿企业的监管,对未办理手续、未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严禁其擅自恢复生产,确保石梯水库水质稳定达标。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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