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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农民工维权诉讼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杜光作 发布时间:2012-08-16 15:56:23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工进城务工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也就不断发生,由于农民工兄弟文化素质偏低,不善于保护自身的权益,加上我国劳动用工制度和劳动保障制度不够健全,导致农民工追讨工资案件逐年增多。如何审理好农民工追讨工资案件已成为法院关注民生,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一个重点。下面笔者就农民工维权诉讼中成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非常少。在司法实践当中,法院受理农民工劳动争议的案件,绝大多数农民工不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少用工单位极力避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目的是为了节约用工成本,逃避相关的法律责任。而农民工由于自身的流动性大,加上法律意识不强,也就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想法。一旦发生纠纷,往往出现举证不能,法院在处理时面临困难。 2、农民工文化素质偏低,维权能力也低。与城市劳动力相比,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他们平时不懂得留存能够证明自己权益的相关证据,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不懂得及时通过合法手段提出相关请求,往往导致权利主张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农民工败诉的该类案件中,因超过时效而无法主张其全部权利的情况并不少见。 3、农民工案件人数众多,涉及面广。这类案件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矛盾集中,大多数案件都集中在春节前,处理难度相当大,又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当事人往往以集团诉讼的形式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稍有不慎,就会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二、对策和建议 1、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履行监管职责。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要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采取更为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保证在出现纠纷时,能最大限度地得到法律救助。加强对拖欠工资者加重处罚力度,保证我国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尤其是农民工作为劳动者所享有的劳动权利得到全面落实。在具备条件的用工单位还可以指导农民工建立工会,集体维护自己的权益。 2、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农民工在遇到侵害时能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农民工自身也要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要学法、懂法。同时,农民工要有法律意识,在平时的工作中应注意保留有关证据,防止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还要注意不要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 3、对这类案件法院要快审快执、注重调解。法院在对涉及农民工案件时,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开设速裁诉讼通道快审快结。为使农民工工资案件得到及时、快速处理,组织专人进行审理,设立速裁通道,保证案件快审快结。要注重诉讼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双方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在保证农民工工资能确实兑现的情况下,积极鼓励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或自行和解,防止矛盾激化。要开展专项执行,把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重点案件,定人、定时、限期执行,最大限度的兑现民工权益。 4、要充分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对于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或者企业改制等原因引起的国有企业整体拖欠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纠纷,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与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疏导工作,平息矛盾,化解纠纷。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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