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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信仰
作者:黄恺   发布时间:2012-08-14 09:50:45


    在我们的心中,应当始终有两盏高悬的明灯:一盏是法律,一盏是信仰。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凡有成就的人,无不明礼诚信,奉公守法。刚直不阿的孔明挥泪斩马谡,他的心中装的是军法;铁面无私的包拯忍痛斩亲侄,他的心中装的是律法。“法”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始终闪耀着它那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光芒。法,渗透着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法无处不在。它是一个人的行为规范,是一个国家的治理准则,是一个社会的均衡天平。有了法律的制约,国家才有民主自由,社会才能秩序井然,人类才会幸福和睦。正是有了法,我们才能远离丛林法则,迈入文明的社会。“法”是神圣的,因为它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坚守社会文明的最后一道底线;法是无情的,它令犯罪分子胆颤心惊,无处逃逸;法是强大的,它时刻维系着社会的稳定,民众的安宁。 

  美国总统布什曾向中国网民发表谈话说︰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大师们浩瀚的著作,不是政客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法律的笼子。美国最具影响力的商业思想家弗雷德曼认为,美国强大的秘密不在于华尔街,不在于硅谷,不在于空军,不在于海军,不在于言论自由,也不在于自由市场,而在于长盛不衰的天才的法治及其制度。 

  由此,我们可以坚定这样的认知,法治信仰是实现法治社会的精神条件,社会的现代化需要法律信仰的支持,如果没有这种支持,法律文化就难以建立起来,法治国家就可能成为一句空话。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法律不仅是世俗政策的工具,而且还是生活终极目的和意义的一部分。”把对法、法律和法治的信念融入到血液中去,融入到世代相传的文化传统中去,这是在中国实行法治的困难所在,同样,也是在中国实现法治的前途所在。前景光明而道路曲折,跋涉在这样的长途上,我深感一己微小,亦深感责任之重大,支持我的,唯有法律的信仰。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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