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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开发区检察院巧借"漂流瓶"普法
作者:贾富彬 乔建设 秦一臻 发布时间:2012-08-10 16:09:50
正义网山东8月10日电(记者 贾富彬 通讯员 乔建设 秦一臻)山东省菏泽经济开发区检察院近来借助网络“漂流瓶”这种新型传播交流方式,开展举报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了普法的趣味性和针对性。
QQ“漂流瓶”是网络上比较流行的一种交流方式,深受年轻人的喜爱。该院控申科举报中心干警在工作之余,编写简短的举报知识和法律常识,根据举报宣传需要向网民“扔”出“定向瓶”、“提问瓶”等不同类型的“漂流瓶”。“定向瓶”主要对一些高发的职务犯罪进行提醒和正面引导,对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起到积极的预防作用。“提问瓶”则主要征求网友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对举报常识进行提问,起到宣传举报的作用。该院指定专人负责发出“漂流瓶”,每天通过5个QQ邮箱发出装满普法内容的“漂流瓶”,当登录QQ的群众收到“漂流瓶”时,就会弹出对话框,可以直接与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对话,进行相关法律咨询。 目前,该院已发出各类漂流瓶500余个,收到建议20余条,为50多名网友提供了法律帮助。 来源:
正义网-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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