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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法官志愿者与法同行
发布时间:2012-12-05 10:22:09
12月4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青年志愿者们为社区的老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12·4法制宣传日”里给冬日里的老人带来法律的阳光和温暖。(程洪) 12月4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法官在冉仁智副院长的带领下,走上街头进行普法宣传。当天,该院累计解疑答难26条,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莫芬) 12月4日,河南省滑县法院“与法同行”志愿者服务队的5名成员,来到县城的繁华地段,摆起咨询台,拉起宣传条幅,升起志愿者服务队队旗,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认真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法制宣传。(侯苹英 柳九红) 12月4日上午,一支精干的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女法官小队,来到阳光社区,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项咨询活动。女法官们专业、耐心的解答,获得了社区群众的一致好评。(万伟丰 闵一凯) 12月3日,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青年志愿者走进牌楼街道华厦社区老年活动室,看望独居、空巢老人,倾听老人司法需求,与老人聊起家常,共话和谐,活动室内不时传出开心的笑声。(刘莹 蒋敏)
本网讯
“12·4”法制宣传日里,各地法院的青年志愿者们通过开展法制宣传,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送法进校园,慰问“空巢”老人,看望“留守”儿童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给冬日里的人们带来法律的阳光和温暖。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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