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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水库游泳溺亡 家属起诉镇政府及玩伴
发布时间:2012-08-02 15:24:5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周刚)   近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运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机制,诉前调处一起小孩溺水死亡赔偿纠纷,成功化解该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李某夫妇的大儿子李某某(初中学生)与同伴6人(均系未成年人)相约到某水库游泳,李某某不幸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就赔偿问题当事人意见不一,李某夫妇向县法院起诉,要求水库管理者镇政府及其余6个同伴父母共同赔偿。由于该纠纷涉案当事人较多,事实证据难以查清、过错责任难以划分,通过对案件风险预警评估工作,该院决定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来解决纠纷。丰县法院组织当事人调解,由于双方差距很大,6名未成年人父母坚称自己没有责任,拒不到场参与调解,最终未能达成赔偿协议。在此期间,李某夫妇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要求还其一个公道。丰县法院先后四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仍未果。

    近日,丰县法院再次邀请政法委、司法所参与协调该起纠纷,当事人李某夫妇、镇政府派人参加。双方本着实事求是,同情弱者,止争息诉的目的,共同化解矛盾,同时充分发挥“三调联动”作用,融入多元化解机制,依靠党委政府支持,整合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时,辩法析理解惑,权衡诉讼风险,双方差距缩小,最终达成补偿李某4万元的协议,现已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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