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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躲债不归 妻子依法担责
发布时间:2012-08-02 10:08:58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新华)   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法院在被执行人李某躲避法院执行的情况下,把其妻子追加为被执行人。近日,该院执行了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使一起连环赔偿案迎刃而解。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后,李某毁坏了王某种植的树苗,给王某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王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李某赔偿经济损失8000元,在村委会组织调解过程中,双方又发生口角和互殴,又引发了王某赔偿李某的连环赔偿案。

    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没有主动履行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某闻讯便外出打工,有意躲避法院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寻找李某,但均没有结果。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和当地派出所,核实了李某及妻子的婚姻关系,并依据法律规定追加李某的妻子为被执行人,以其家庭共同财产履行义务。随后,执行法官将李某的妻子带回法院,耐心讲解法律规定,做了细致的思想工作,对方最终被说服,将执行款交到了法院。目前,两起赔偿案件折抵后得以顺利执行。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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