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赣州中院:决心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贡献力量
发布时间:2012-07-02 15:07:12
光明网讯(通讯员 辛士俊)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之际,《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正式出台。连日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党组会、干警大会、庭室学习会等各种形式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若干意见》的精神,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干警纷纷抒发自己的喜悦和期望。
大家表示:“作为老区法院的人民法官,一定要大力弘扬苏区精神,立足法院审判职能,以争创一等工作的干劲,积极投身于苏区振兴发展,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该院提出,要采取四项措施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司法支持和保障。 尽快出台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引领全市法院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为《若干意见》的全面贯彻落实营造优质的司法环境。 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能动司法原则,紧紧围绕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五大战略定位和七大重点任务,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的司法支持力度,开展重大项目服务月活动,积极服务产业壮大和项目落地。 增强为民意识,更加注重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司法为民,重点审理好涉民生案件,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最大限度的保障老区人民的切身利益,努力让老区人民过上幸福而有尊严的生活。 优化司法作风,立即开展“永远热爱党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引导全体干警铭记党的恩情,坚定理想信念,凝心聚力,共促振兴。深入推进“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和干部下基层“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大力弘扬苏区精神和苏区干部好作风,积极服务联系基层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努力把赣州建设成为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 责任编辑:
周翔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