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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中院15名法官走进河南师大担任兼职教师
发布时间:2012-06-28 14:00:28


     光明网讯(毛培 李军勇)   6月27日,河南省新乡中级人民法院的15名法官走进河南师范大学,接受了另一个身份——兼职教师。

    27日上午,河南师范大学三农法律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暨法学院兼职教师聘任仪式在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举行,副校长徐存栓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伯勋,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忠东,党组成员、副院长何乃祺,副院长尚志东,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东方等5名法官颁发了“三农法律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的聘用证书。另外,他们和来自新乡中院立案庭、民事庭、刑事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的其他10名资深法官一起被聘为兼职教师。

    这15名具有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的法官不仅要定期到河南大进行讲课,还将通过社会法庭、项目合作等方式,开启“法校合作”的新途径。日前,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员联合提出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河南师范大学和新乡中级人民法院将充分把握这一重要机遇,通过“法校合作”将多年来在实践工作中积累的知识和经验充分发挥作用,可以为高校共同培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

    会后,15名兼职教师一起参观了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模拟法庭。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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