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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中院调研涉毒案件新特点
作者:王丽娜 李智涛 发布时间:2012-06-26 14:10:03
在“六.二六国际禁毒日”之际,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近一年来受理的涉毒刑事案件进行调研、总结。
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二中院共受理一审涉毒案件33件,涉毒人员47名,其中涉外毒品案件17件,涉及外籍被告人18名。今年二中院受理的毒品案件数量较以往同期下降了近25%,毒品案件除了继续延续以往涉毒犯罪行为形式多样、外国人涉毒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等特点外,又呈现了新的发展趋势。 第一,涉外毒品案件案由相对集中,走私方式有规律可循。在受理的17件涉外毒品案件中,有5件系贩卖毒品案件,11件系走私毒品案件。走私方式的规律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涉案毒品的种类相对集中,涉外贩卖毒品案件中毒品的种类多为大麻类毒品和甲基苯丙胺,而走私毒品的种类则集中在甲基苯丙胺和海洛因上。二是涉外毒品犯罪的行为方式比较固定,首先贩卖毒品的地点相对固定,今年二中院受理的5件涉外贩卖毒品案件中贩卖的地点均为本市朝阳区工体附近。其次,涉外走私毒品的方式以人体藏毒为主,兼有行李箱夹层、衣服夹层、特制裤子和特制腰带夹藏毒品等方式。 第二,走私毒品案件中毒品的数量大,走私千克以上毒品的案件居多。比如审理的某境外人员走私毒品案中,该案人员用特制裤子和特制腰夹藏的方式携带含量为69.5%的毒品可卡因多达6464克;另外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用身上捆绑毒品外衣遮挡的方式走私含量为65.6%的毒品海洛因多达4921克。 第三,出现走私大量制毒物品的新趋势。以往该院受理的走私毒品案件大多是走私直接供吸食的毒品,例如甲基苯丙胺、海洛因或者可卡因,今年出现了走私用以制作摇头丸等毒品的制毒物品案。曹某、吴某、吴某走私制毒物品案中,三名被告人前往中东某国,在当地将盒装药品拆掉包装,改用锡纸包裹后藏匿于行李中,携带上述物品,坐飞机经迪拜抵达北京。三人携带的制毒物品净重127.1千克,含易制毒化学品伪麻黄碱,含量为49.4%。 此外,涉毒案件中共同犯罪的数量大幅度增加。在受理的33件案件中,有10件系共同犯罪,且多存在毒品买卖的上下家关系。多人作案可以相互配合,一定程度上分散警察注意力,逃避查处。且涉毒行为人中有前科、系累犯或毒品再犯的情况增加。在受理的毒品犯罪中,29名中国籍被告人中有6名被告人有前科。 面对毒品案件的特点及近期出现的新情况和趋势,二中院除依照事实和法律正确理解法律法规、准确定罪量刑外,还就涉外案件积极开展调研分析,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净化社会空气。为形成毒品打击的社会合力,针对毒品犯罪的新特点,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查处力度,尤其是加强对北京地区航空、码头、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与特定地区交通工具中的人员和行李的检查力度,并对毒品交易常发地区加强监管。 二、加强禁毒宣传,除对毒品种类进行介绍,警示大家远离毒品外,还应采用多种形式提醒公众避免受利益驱使而走上涉毒的犯罪道路。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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