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出租房里开“派对” 容留吸毒被处刑
发布时间:2012-06-26 16:57:33


     光明网讯 (通讯员 喻建平)   经不住毒品的诱惑,竟然在自己的出租房里开起了“吸毒派对”,自己和他人多次一同吸毒。近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一审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邓小刚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邓小刚曾因吸毒于2011年1月24日被新干县公安局行政拘留。2011年10月中下旬,被告人邓志刚在其租住的新干县城出租房内,六次邀请他人一同吸食冰毒。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邓小刚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提供场所,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案发后,被告人邓志刚如实供述犯罪,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为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王丹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