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基层法院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太原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 范世林 发布时间:2012-06-26 10:12:08
太原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 范世林
当前,各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指示精神,正在围绕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这条文化建设主线,从“行为文化、精神文化、管理文化、审判文化、环境文化、廉政文化”等重点内容入手,全方位多角度地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法院文化氛围,以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笔者通过对部分基层法院文化建设情况的初步了解,以及自己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对法院文化发展走向的实践感悟,从中发现基层法院在文化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并对问题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提出了改进和加强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初浅建议。
一、基层法院文化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目前,在基层法院文化建设中,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以下主要问题,亟待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是对法院文化的重视上还不够均衡。据了解,大多数基层法院能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开展工作,并适时研究法院文化工作,重视法院文化建设,开展法院文化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也赢得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认可。但也有相当一些基层法院还没有将文化建设纳入法院的基本工作范畴,没有深刻认识和理解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没有看到搞好法院文化对于提升形象、塑造队伍、促进审判具有的重要作用。形成了一种少数单位比较注意、多数法院还没重视起来的不均衡现象。 二是在思想认识的深度上还不够到位。主要体现在个别干警对法院文化在内涵和概念上缺乏一定了解,总是片面而狭隘地看待法院文化,把法院文化仅仅看成是组织大家唱唱歌、跳跳舞、写写字、画画图,或者是搞搞活动、演演节目而已。根本没有认识到法院文化还具有法官的道德观念、价值理念、思维模式、行为规范,以及其外在物质表现和培育法官精神、提高法官素质、树立司法权威等的丰富内涵。 三是在经费投入的额度上还不够有力。据了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办公经费都是财政拨付,数量非常有限,大多数单位把资金都用于日常办案、设备武装、工程建设等硬件投入上,真正用于文化建设上的却数量较少。而铁路法院近年来的日常经费都是由铁路局负责,每月的固定钱数都是可丁可卯,甚至有的法院每月的花销费用大时还要提前透支进行开销,也很少能有富裕的资金投入文化建设,就是偶尔开展一些文体娱乐活动,还得申请路局机关工会予以支持。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及情况分析。 经过对上述存在问题的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可能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 1、案多人少,精力上先天不足。案多人少是基层法院面临的突出矛盾。在基层法院工作过的同志都会有同样的感觉,随着法官办案压力的日益加大,经常可以听到一些法官抱怨:“案件多的都办不过来,哪还有精力搞活动干别的”,这种许多基层法院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精力不够”,以及注重业务、追求办案的价值取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文化建设的参与度和积极性,不利于法院文化建设和法官文化素养的提升,这是基层法院文化建设受到影响的一个重要原因。 2、场地困难,客观上条件受限。对于这个问题来说,大部分县市的人民法院目前还不存在,但在全国多数铁路法院却比较明显。就以太原铁路法院为例,基层法院与检察院共同使用一栋楼办公,仅有六层,一二三层是检察院占用、四五六层是法院办公,总体面积都不大,房间数量也不多,办公条件比较差,就连法院在六楼的一间图书阅览室,目前还与办公兼用。楼下的地方更是窄小紧张,每天车辆进进出出,满满当当,有的在院内挤不下还放在院外的马路上。楼里楼外根本没有活动空间。这种条件已在客观上使法院文化受到限制。 3、资金紧张,落实上难以兑现。据了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办公经费和基础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和法院自身收费两部分。我国的基层法院大部分位于经济不发达或欠发达地区,办公经费和法院基础建设如完全依靠当地财政拨款几乎不可能;而基层法院为体现司法为民,每年对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大量的诉讼费,这些情况造成基层法院的收支出现较大缺口,影响了法院工作的正常运转和文化建设的资金保证。再加上近年来受法院案多人少等原因的影响,一些法官错误认为,法院文化非法院核心工作,应把精力放在审判执行案件上,对法院开展的文化建设活动应付了事,在主观心理上未能引起足够重视。所以,就更加导致了活动资金不能兑现、法院文化难以开展的不良局面。 三、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为了更好的发挥基层法院文化在弘扬现代司法文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示范和推动作用。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法院的文化建设。 首先,要列入议事日程。基层法院的领导干部应充分发挥倡导和示范作用。一是要真正把法院文化建设列入法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法院文化与日常办案等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并且经常研究,认真部署,反复探讨,不断总结,抓好落实。二是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干警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如演讲比赛、书画比赛、歌咏比赛、体育比赛等,陶冶干警的情操,提高干警的文化品位。第三要加强文化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图书资料库,举办各种文化讲座,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充分发挥文化资源对提高法官修养、改进干警精神状态的作用,真正用领导者的高度重视、积极倡导和亲身实践,来促进法院审判、执行和各项工作的良性发展。第四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中级以上法院应设立文化管理处,基层法院至少也应在政治部门增设一名专职文化管理员,这样就能为法院文化建设在人力资源上提供一个良好的保证。 其次,要坚持常抓不懈。基层法院的文化建设是一项需要长期努力、长远规划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是法院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过程,更是法治社会发展与完善的过程。因此,在实践过程中,必须目标明确、坚持始终、常抓不懈。这就要求,基层法院要在建立行为文化、精神文化、审判文化、环境文化、廉政文化等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体现时代精神的法院规章制度,丰富和完善法院的管理文化,使其成为公正司法、清正廉洁、激励人才的机制。如,制定文化活动的定期开展制度,公正廉洁司法的定期考评制度,人文司法的常态审查制度等。同时,要注重在日常工作中,把法院文化与办理案件和其他各项工作紧紧地融为一体,做到同时布置、同时开展、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落实、共同发展,这样就能达到以文化引导制度,以制度推进文化,为法院文化建设的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 第三,要强力攻坚克难。针对法院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个法院要迎难而上、千方百计地加以解决。要通过深入开展法院文化教育培训活动,全面领会法院文化建设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真正把法院文化建设与干警丰富身心、增强业务能力的自身价值实现统一起来。同时,要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法院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大力进行信息化建设。通过开通互联网,积极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刊杂志等媒介,拓宽广大法官的视野。对于一些资金特别紧张、难以开展活动的基层法院,可以通过向上申请、或者其他合理合法的途径加以解决。总之,办法总比困难多,基层法院要千方百计攻克难关,化解面临各种难题,以实际行动赢得各级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支持与帮助,为搞好法院文化建设铺平道路。同时,还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总结、提炼符合法院特色的法院精神,使法院文化建设的落脚点始终体现在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之中,体现在大力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实践之中,体现在树立法律至上理念、创造公平正义氛围、全面促进审判执行的发展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