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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法院建立执法档案规范办案
发布时间:2012-06-21 15:24:2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文平)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官执法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和全面性,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建立执法档案制度的实施方案》,形成了一套具有该院特色的执法档案体系。
明确规定建档范围和内容。要求全院各执法部门及在审判、执行业务部门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官均需建立执法档案。建档内容包括部门基本情况登记表、法官的基本情况登记表、办案汇总表、案件质量评分表。 规范档案的建立。执法档案按各部门、每名法官一档建立。1、每季结合各业务部门办案情况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职责分工,以办案数量和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为依据量分,并最终将办案数据及评分结果录入部门和个人执法档案。2、分级建档,领导小组办公室建院领导和各业务部门执法档案;各业务部门建干警执法档案,同时将建档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加强档案管理。干警的执法档案由本人填写,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的执法档案由本人填写,分管领导审核,分数的确认由政工科、审监庭、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进行,政工科对奖惩情况、办公室对完成中心工作、监察室和审监庭对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进行量分确认,最后由政工科录入执法档案,凡是加、扣分的项目必须告知本人后再录入业绩档案;院政工部门负责执法档案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保密工作。 重视考核结果应用。执法档案记载的执法情况及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对干警进行评先评优、晋升等级、立功授奖、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对出现错案、不合格案件人员、裁判文书出现差错人员、案件社会效果、审判作风出现问题人员、出现违反廉政纪律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人员,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离岗培训、调离审判岗位直至行政纪律处分、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等。 截止今年6月中旬,该院共审理各类案件1206件,审结率达94%,同比分别比去年上升14%,平均审限83天,比去年同期缩短19天,无一件涉诉信访和发回重审案件,有效地促进审判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的提高。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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