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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院成立64周年纪念日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
作者:文/郭春雨 王洁瑜 摄/于淞合   发布时间:2012-06-18 12:02:56


参观群众旁听一起刑事案件庭审。
     光明网讯   从来没有这么多普通公民,这样集中地、自发地、自如和方便地走进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6月17日,是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64周年的特殊日子,一大早,省高院便迎来了数百位“特殊”的客人,他们是应邀或自发来参加省高院举办的“公众开放日”活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和群众代表。

    据吉林法院网消息,为了保证各界人士按时参加活动,省高院于6月13日在《吉林日报》和《城市晚报》同时刊发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的公告》,6月14日,又在《吉林日报》、《新文化报》等新闻媒体发布了新闻预告,告知社会公众,6月17日上午9时至11时,凡持本人身份证(二代)的社会公众均可到省高院审判区参观。

    上午9时许,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文显站在审判法庭的大门口迎接来访的各界人士和群众。张文显通过视频发表致词,对大家来到省高院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表示热烈欢迎,指出审判活动离不开公众的监督和支持,“公众开放日”的建立为公众参与司法、了解司法提供了很好的平台,是实现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希望各界人士关心法院,了解审判,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随后,一批批来访群众十几个自发组成一组,由法院工作人员带领和讲解,先后参观了省高院立案大厅、信访大厅、审判法庭、法官长廊和法文化长廊、庭审观摩室、新闻发布厅等,并观看了省高院司法公开工作的宣传短片,旁听了刑事、民事、行政等4起正在开庭审理的案件庭审(听证),全面了解了法院的各项工作情况。

    立案、信访大厅:目击“一站式”诉讼服务

    省高院立案、信访大厅内分别设有安检区、导诉台、柜台式接待窗口、休息区和接待听证室,并配置案件信息查询触摸屏,LED公告屏、排队叫号接待系统,写字台,饮水机等便民服务设施,实行窗口式服务,接谈、立案、收费、法律咨询、案件查询“一条龙”。

    大厅入口有两个信息查询触摸屏。通过这个触摸屏可以很方便地查询到开庭公告、本院概况、诉讼须知、法庭分布以及所有正办理和已审结的案件信息。当事人只要自行输入身份证号、姓名或案号等信息就可以很快地查询到相关的案件信息,极大地方便了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活动。

    立案、信访大厅内的导诉台,每天在这里都有一到两名工作人员值班,负责诉讼及信访事项引导,法律事项咨询及帮助来访人员联系办案法官、联系进行听证等。导诉台设有三部电话,并放置全院所有法官干警的电话联系单,方便当事人和法官进行联系。

    为了避免人情案、关系案的干扰,省高院所有的立案、分案工作全部用电脑操作,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彻底地杜绝分案的人为性。案件在登记之后,会由电脑软件随机地分配给审判业务部门的办案人员,从源头上保证了案件的公正和公开。

    在诉讼费审核方面,省高院立案一庭特意为交纳诉讼费有困难的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对于符合减、缓、免诉讼费条件的,积极为其办理相关手续,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诉权。靠里侧的是中国工行银行驻省高院的收费窗口,主要负责诉讼费用的收取。这是省高院为体现一站式服务,与银行沟通后特意加设的,免去当事人在银行和法院之间周转的环节,从而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立案大厅还备有储藏柜,可以根据需要把相关物品贮存在里面,这样一方面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也减少了安检的等候时间,进而提升工作效率。同时,在大厅备有叫号器,可以根据案由不同进行选择,拿到号码后可以到长椅休息,等待提示声音响起,到相应的窗口办理业务,这样既起到了分流导诉的作用,又减少当事人排队的时间。

    另外,信访大厅里有6个接待室,供法官进行案件听证、接待来访群众及进行信访听证时使用,其中2个为院领导接待室,供院领导接待来访群众或进行信访听证时使用。每个接待室都采用圆桌会议室的形式,为来访群众营造出一种温馨、淡定、和谐的氛围。

    庭审观摩:体验司法公开公正

    6月17日虽然是周日,但省高院安排了刑事、民事、行政等4起案件开庭审理供群众观摩。

    省高院的审判法庭是按照数字化、信息化的要求建设的。包含多媒体示证、中央控制、视频电话和网络广播、数字音频会议、网络和数据存储六大功能。与法庭配套的用房如合议庭室、证人室、羁押室、公诉人室、辩护人室、翻译室、休息室等,为审判工作提供方便。

    “公众开放日”活动现场,省高院一楼的118法庭正在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旁听家属和观摩庭审的群众达数十人,人们现场感受司法的公开与公正。

    近年来,省高院加强了科技法庭建设。省高院建成了庭审观摩室,可实现对全省法院科技法庭间的庭审直播、点播和远程庭审、提讯。其中,庭审直播系统不仅可以将庭审实况转播到法庭以外的庭审观摩室或室外大屏幕,方便不能到法庭参加旁听的人收看庭审情况,也可以转发到法官办公室和法警值班室;庭审点播系统可以对全省各级法院科技法庭开庭案件进行随时点播,弥补了庭审直播系统受观看时间限制的缺陷,而且方便各级法院干警之间的交流和学习。

    同时,省高院还建成了远程提讯系统。过去法院提讯要到犯罪嫌疑人被关押的看守所进行。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省法院到长白县法院提讯为例,过去提讯,路程加提讯时间至少需要3天,现在审判人员在法院内部通过网络就可以完成提讯,提讯时间只需要几小时或几十分钟。使用提讯系统一天最多可连续完成三到四个案件提讯工作,也就是说,以往10天的工作量,现在一天就可完成。不仅节省了审判人员往返看守所和法院之间的时间,而且极大节约了审判资源,降低了诉讼成本。

    法文化长廊:感受法律文化的魅力

    省高院审判法庭一、二、三楼以历史法律名人头像雕塑的形式建成有法文化长廊。让来访群众在打官司的过程中,了解法院工作、了解法律文化。这里陈列的人物雕塑有杰出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社会主义司法实践的代表、中华法律思想的代表人物等等。

    一波又一波前来参观的群众首先来到一楼大厅法律文化长廊的马克思、列宁、毛泽东、董必武的铜塑雕像前。引导员讲解道:“省高院新建的审判大楼设置了法律文化长廊,共摆放了21位著名中外法律人物、法学家的雕像。马克思是学法的,将革命理论和科学精神相结合,创立了马克思主义,提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也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奠基人;列宁是马克思主义思想和法学理论第一位伟大的实践者;毛泽东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提出了毛泽东法治思想。而董必武是党的创始人和第一代领导人,也是其中唯一系统学过法律的。建国以后,他是第一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老讲到‘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后,说到文明,法律要算一项’。董老的法治思想对现在和今后我国的法治建设仍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人们又来到二楼,这里有西方法律人物盖尤斯、萨维尼、霍姆斯以及中国历代法律代表人物子产、商秧、长孙无忌、包拯、海瑞等法律人物。还有人民司法的代表人物马锡武的塑像。

    讲解员讲解到:“评剧《刘巧儿》剧中审案法官的原型人物,就是马锡武。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播放过的电视连续剧《苍天》,写的也是马锡武的故事。马锡武在延安解放区创造的深入群众,注重调解,便民利民的审判方式,被称为马锡武审判方式。现在我们仍需要大力弘扬,在审判工作中做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促进和解、合作、和谐,案结、事了、人和。”而三楼陈列着中国古代四名法学家管仲、孔子、张斐、沈家本的塑像,他们的法律思想至今对我们的法律和法治建设还发挥着重要影响,让参观的人们感受到了法律文化的巨大影响和魅力。

    前来参加省高院“公众开放日”活动的省人大代表、吉林省嘉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志山说:“这次有机会参加省高院组织的‘公众开放日’活动,确实感到很是震动。作为人民法院,是主持公平和正义的地方,到法院参观了相关的法庭和相关情况介绍,感觉到作为人民的法院,确实能为人民做到司法的公平公正。作为一名普通的人大代表,我也感觉到我们国家的司法越来越走向文明、走向公正,走向和世界接轨的水平。”

    他建议:“人民法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神圣的地方,希望法院在现有的基础上,使得审判更公正、更透明,能够充分考虑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也要维护我们国家的安定和团结。总之,希望法院通过所有法官干警的努力,使得我们省在法院建设上能够走入全国先列。”

    长春市人大代表、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高尚说:“参加这一活动,感到不虚此行。这是一次学习,很受教育。省高院确实名不虚传,不但是从软件的、人文的、思想的、文化的建设等方面有很大进步,而且在硬件上建设如法律服务设施、科技法庭建设等方面都很大的提高和飞跃,相信法院的工作一定会越干越好,更上一层楼。”

    他建议:“希望省高院的工作再接再厉,充分利用好这些资源,使得好的传统以及新的技术在工作中发扬光大。”

    长春市二道区三道镇退休教师于占永,77岁了,戴着助听器前来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他表示法律很重要,自己对法院工作很关注,前来参观,主要是学习法律和感受司法的过程和司法公正。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2010级法班学生陈瑶说,对这个活动很感兴趣,自己是学法的,来参观是为了看看法院和法院是怎么工作的,让理论与实践更好的结合,为以后成为法律职业人增加知识和阅历。长春拖拉机厂78岁退休职工李学林来得最早,不到8点就到了,而且还带着刊登有省高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公告的《城市晚报》,他说过去自己打过官司,之所以来参加这个活动,是为了看看法律和法院工作的变化,参观后,感到法治建设和法院工作都有很大进步,感到十分高兴和振奋。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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