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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官的悲悯情怀
作者:罗明 发布时间:2012-06-15 15:00:10
记不得那位伟人曾经说过,人与动物的最大区别,是人怀有悲悯之心。悲悯,故名思义,就是悲天悯人,就是同情、可怜、怜惜之情。
我现在还清晰的记得十几年前看到的一幕:村头饲养室前的空地上,一头老黄牛被栓在木桩上,当屠夫把刀刺向牛时,老牛发出“哞哞”的哭叫,声音低沉凄厉。旁边的几头牛,看到朝夕相处的同伴被杀,也都“哞哞”的悲鸣,黄豆大的泪珠一颗一颗从眼眶里滚出。我不由得闭上眼睛,不愿看那血腥的惨境,幼小的心灵受到很大的震动。 前几天从《读者》上看到一篇文章,提到一头老牛在柳树边被杀了以后,牧人再带牛群去那棵柳树附近吃草时,牛群停步不前,且“哞哞”长叫,声音悲切,不论那里的青草如何肥美。牛的同情心和记忆力,让人为之感动。牛看到同伴被杀之处而哀鸣并拒绝青草的诱惑,动物尚且如此,作为万物之灵,世最高贵的人类,悲悯是人之常情。“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两千多年前的孟子,尚有如此的情怀,何况我们享受高度物质文明的现代人? 法官是社会的精英,正义的化身,司法为民是对每一个法官的基本要求。但在日常工作中,我非常遗憾也非常痛心地看到,个别法官对待当事人态度蛮横粗暴,语言粗俗,动辄训斥辱骂,群众颇有微词。因此,作为一名法官,我认为,更应常怀悲悯之心。有了悲悯之心,看到古稀老人无人赡养,你会想到自己的父母;有了悲悯之心,看到即将失去家庭温暖的孩子,你会更慎重地处理每一起离婚案件;有了悲悯之心,看到当事人多次奔波,你会加快办案速度;有了悲悯之心,看到求助的当事人,你会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 悲悯是一种伟大、崇高的情怀,愿我们每位法官皆拥有之。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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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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