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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法院“四措举措”加强审限管理
发布时间:2012-06-14 15:21: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宪伟 田玲玲)   为进一步强化审判人员审限意识,提高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力推“四项举措”加强审限管理,最大限度减少超审限案件发生。

  院长带头,加强审限监控。该院院长王进多次召开审限管理专题会议,要求每位审判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审限监控,对邻近审限及审限较长的案件数量多的承办人,王进院长采取“面对面”的方式亲自进行过问,查纠原因,指出问题,督促承办人保质保量抓紧时间结案。

  双管齐下,加大排查力度。该院审管办对每个业务庭实行扎口管理,各业务庭定期报送案件结案证明材料,审管办再与审判管理内网系统逐一进行核对,通过书面审查与内网监督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案件准确、及时进入良性审限轨道。

  统筹安排,建立提醒机制。该院建立审限预警与电话催办等多种提醒制度,对排查出审限即将到期的案件,每周通过电话或飞信,对承办人予以警示提醒,针对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限长短不同,进行定期不定期督促,每半月或一月进行审限预警书面通报,让案件承办人做到心中有数,采取有力措施尽快结案。

  规范审批,杜绝隐性超限。该院规定,凡案件在法定审限内不能办结而需延期审理的,案件承办人需提前填写制式《案件疑难问题申报表》,详细报告延期审理的事实和理由,报庭长审批后移交审管办备案,审管办分好类别并报主管院长或院长审批,既掌握了此类案件的信息和数量,又能作出相应的应对举措,有效杜绝了案件隐性超审限现象。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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