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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公司拖延兑换中奖瓶盖被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2-06-11 15:35:24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雯)   由于可口可乐公司拖延兑换中奖瓶盖,商家无奈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履行兑奖义务。

    原告周某(以下简称“原告”)系被告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通州销售部、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的客户,经营批发被告产品后销售给零售商。被告于2011年举办“揭金盖,畅饮畅赢”瓶盖促销活动。在活动中,原被告约定,由原告代替被告给消费者兑付奖品,原告兑付后,由被告再给原告兑换,双方约定兑换比例为24比26,被告从原告处收走瓶盖28800个,给原告出具2011年UTC活动交接单,约定实际兑换31200听330ML可口可乐产品。在此期间,原告因其他买卖合同纠纷向被告提起诉讼,被告得知后便开始拖延时间不给原告兑换,且剩余的瓶盖也不再回收。原告无奈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履行兑奖义务,向原告给付价值166326元的兑奖奖品105066听330ML可口可乐产品。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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