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永东)
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针对活动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边整边改,日前制定了《全院庭审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庭审作风建设活动,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其他院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
方案要求庭审要做到:“两个准时”、“三个必须”、“六个严禁”。“两个准时”是准时到庭,准时开庭;“三个必须”是必须按规定使用法槌,必须文明用语,必须起立宣判;“六个严禁”是严禁在开庭时不按要求着装,严禁将手机带入法庭,更不得在庭审过程中接打电话,严禁在庭审中抽烟,聊天,严禁在庭审中离开审判席随意走动,严禁使用不符合法官身份的不当言语,严禁其他一切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态度不严肃等有悖法庭庄严、崇高形象的不良作风。方案还要求全院干警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要认识到庭审作风的好坏是关系到司法公正的大事、关系到法院和法官形象的大事、关系到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的大事。要在活动中扎实推进,通过自查自纠,对照检查,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坚决防止走过场。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庭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将庭审作风建设活动与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挂钩。
为时刻警示干警,该院将“六个严禁”制作成小卡片,人手一张,随身携带,随时对照检查。为使庭审作风落到实处,届时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旁听庭审,对庭审作风予以监督。同时,为便于监督,该院还在各审判庭安装了摄像头,对庭审进行全程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