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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法院将司法公开“晒公正”
发布时间:2012-06-06 11:16:04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剑琪)
在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行公开审判、文书上网、法院开放日等制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高效、以公开促效果,努力让社会公众“看得见公正、感受到高效”,将司法晒在阳光下,提升了法院的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
立案公开。该院通过公告牌、法院网站和大厅电子显示屏,将开庭公告每日进行公示,及时传递案件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导诉台、配备导诉人员,告知诉讼风险、解答诉讼疑问、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立举报投诉信箱,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和监督。 审务公开。该院完善细化“院领导接访日”制度,规定每名院领导每月集中接访不得少于3天,利用法院公告栏及宣传栏,向社会群众公开法院班子成员分管工作、联系方式以及与当事人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同时,建立法院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立案、庭审、执行、裁判文书等相关诉讼信息,逐步实现案件信息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和常态化公开。 裁判文书公开。除按法律规定不予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以外,该院将各类案件的裁判文书都进行了上网公布,并设立了专门的裁判文书公开栏目,指定了专门人员管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监督管理上网公布的文书数量、质量和信息安全等问题,同时还建立了相应的民意沟通和舆情监控管理制度。当事人输入其基本信息后,即可实现上网查询。 党务政务公开。该院不断创新实践,实行“多渠道公开”,除会议、文件、通报等传统形式作为“主战场”外,还建立“党务公开”专栏,公布举报电话,组织特邀审判监督员和执法执纪特邀监督员参与重大案件的审判、执行。同时,坚持把党员、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只要不涉及保密事项,最大限度进行公开,拓展公开的深度,切实增强党务政务公开的指导性、动态性、实效性和规范性,确保阳光司法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加强联络工作促公开。该院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聘请11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法院的廉政监督员,与代表、委员随时沟通力求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涉及稳定的重大事项。同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巡视督查员开展各种巡查、明查暗访活动,并参加法院组织的专项检查活动等多种方式监督。 “法院公众开放日”促公开。该院定期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各行各业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走进法院,参观立案大厅、审判法庭,观摩案件庭审,使法院接受监督更广泛、更直接;与法官座谈,向社会介绍法院,让群众了解法院,不断扩大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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