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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阳:群众利益无小事 人民法官为人民
发布时间:2012-05-28 10:16:03


     光明网讯(通讯员 文勇 黄照将)   在2010年、2011年度连续两年被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法院“立案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后,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努力开展“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和“阳光司法”等活动,认真总结经验,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开展引导诉前调解服务,化解矛盾,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深受群众的满意。

    该院在接待处理涉诉信访的工作中,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热情接待,认真负责,耐心细致,释法析理,使涉诉来访当事人口服心服,罢访息访。例如5月24日上午,来自四川省武胜县石盘乡保堂村第8组年过七旬的张光荣,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儿子张万明讨回劳务费1万元,虽然田阳法院为其审理并执行得款兑现50余万元赔偿款,也取得了9万余元的劳务费,但其仍无理的缠诉。针对不明事理的当事人,接待法官仍本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念,不厌其烦地加以释法,热情服务,耐心引导,真诚为民,直至当事人满意,心服口服。截至5月20日止,该院立案信访窗口诉前调解结案的各类民商事案件10件,取得较好的办案效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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