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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北法院深化信息化改革活用法院档案
发布时间:2012-05-24 11:41: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相芬)   社会的进步,老百姓法律意识的提高,导致近年来诉讼档案的利用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信息技术及信息产业的高速发展,也给法院档案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黑龙江省萝北县人民法院加快档案信息建设的步伐,全面推进档案信息化、数字化和网络化,诉讼档案已经基本实现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归档,并建立了档案信息库。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效地为司法审判、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统一领导,整体规划。法院成立专门档案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全院院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总体框架、年初有规划以季度、年终有总结。全院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对于硬件系统、系统开发、数据库建设等工作要统筹考虑,循序渐进,为将来构建全区档案信息网络打好坚实的基础。使档案信息化建设驶入统一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

    加大投入,整合资源。进一步优化档案管理工作环境,努力加强档案信息化硬件设施建设,严格按照标准要求配置设施,切实提高档案信息化物质条件。同时充分发挥现代化设备的作用,实现照片档案、诉讼档案、文书档案等资料的数字化、信息化,逐步推广电子文档。健全完善我院信息中心档案管理网络建设,使档案管理从实体管理向网络管理转变,实现目标化、信息化管理。

    强化保密,安全防护。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治”的方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本院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形成计算机网络管理档案信息安全防护体系。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要有高度保密意识,认真地对档案信息做出鉴定,确定档案的密级程度和开放范围,严格审查,严格管理。

    创新人才,提高质量。萝北县人民法院把培养档案人才,建设档案队伍,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放在首位。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档案业务及现代化管理方面的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既掌握法院档案管理知识,又了解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档案馆工作人员逐步向“专家型”转化,它更多地需要一批素质较好的“档案信息专家”和“网络专家”。以更好地应对信息化时代法院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需要。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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