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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案尘埃落定 金融立法迈出实质步伐
作者:刘红 发布时间:2012-05-23 11:16:59
历时5年之久、引起各方广泛关注的吴英案终于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为标志,画上了一个句号。但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的大幕才刚刚拉开。
5月21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对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吴英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法律的惩处。但正如各方所普遍关注的,吴英案在某种程度上加快了政府对民间金融行为的规制步伐,事实上,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不久前获准设立,不能说与此案的间接推动没有关系。 吴英没有死在“黎明”之前,她是幸运的,彰显了现行制度的进步;但她又是不幸的,假如当时她的借贷行为处于规范的法律环境中,或不至于出现这样的后果。业内人士认为,吴英等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她年轻的生命将为自己的集资诈骗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在金融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由于市场参与者素质良莠不齐及其理性的有限,出现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绝非小概率事件。也就是说,如果缺乏有效引导与制度约束,是有可能造成市场失灵,进而增加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这几年浙江民间借贷和金融类纠纷案件呈持续高发态势证明了这一点。除去吴英自身的原因,试想当初如果她的集资行为能够阳光化,能够到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登记、公证、结算,能够得到法律咨询,置于监管之下,势必会在事态发展到一发而不可收之前引起警觉和限制,其后来的高利贷和诈骗行为也会受到遏制。 有资料显示,这些年来,民间借贷行为规模高达两万亿元以上。过去几年,民营经济创造了中国8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在浙江省这一比例更是超过了90%。民营企业在中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民间借贷行为却一直未得到应有的法律规范,也没有得到相应的制度引导与约束,结果是问题越来越大。 正如专家所分析的,吴英案折射出了目前中国改革的“三重困境”:民营企业生存困境、金融体制改革困境、司法文明和司法独立困境。“三重困境”彼此交织,如何解开?改革当前,法规先行。吴英案终审判决的同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30条”法律意见,将为破解“三重困境”提供司法保障。此次出台的《意见》共分6大部分30条,“规范民间金融,促进投融资环境的优化”被列为的重要章节,内容涉及妥善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支持民间融资备案登记、专业资产管理机构、保护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化解担保机构经营风险、支持地方市场培育等领域,法律界人士认为其标志着温州金融改革司法保障基本原则的正式确立。《意见》有近三分之二的篇幅涉及风险方案与控制。《意见》规定,在审判工作中,需要妥善处理支持金融创新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对于影响全局的金融改革创新涉诉案件,法院更需要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审慎裁判。吴英案正是基于审慎原则,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改判。 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的核心内容就是让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合法化。《意见》强调“依法合规、重视政策”,这意味着以往长期处于“地下状态”暗流涌动的民间资本,只要是不属于高利贷和投机性质,有利于试验区建设,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在确保金融安全的前提下,今后都将得到承认和保护。 吴英案已尘埃落定,其所引起的金融领域的相关立法改革也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来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消息说,有关部门为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细则近期将密集出台。政策法规为未来的金融改革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温州金融改革前景值得期待。当然,契约精神与金融生态环境的培育,绝非一蹴而就,避免类似“吴英”的出现,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毕竟已经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来源:
金融时报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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