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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区法院“五下一进”护农促生产
发布时间:2012-05-18 14:45:2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磊)   在春耕之际,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针对辖区城乡结合和当前时节特点,以“五下一进”司法服务活动为载体,创新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与农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涉农案件,为保农业促生产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重点打击坑农害农案件。从严、从快打击制售假农资、假种子等坑农害农刑事犯罪;对发生在民商事领域的坑农害农纠纷,加大与工商等部门的协调,同时提高宣传力度,在充分保护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的同时,打击和教育坑农害农行为。

    二是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在审判工作中活化工作方式,抽调业务骨干与各村屯联系点的人民调解员组成诉前调解工作小组,对农民被起诉的案件,一律先征求起诉人诉前调解的意愿,以“走下去”的方式到农民家中调处纠纷;对不能进行诉前调解的案件,尽量将开庭时间排在农忙之后。

    三是开设立案绿色通道。对于农民起诉案件,简化受理程序,实行电话预约、上门立案的方式,做到快立、快送、快审,对立案中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减缓案件受理费在立案时一律缓交案件受理费;在审理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开到田间地头,减少农民从乡村往返法院的费用和时间。

    四是完善法官联系点。在所辖乡镇的41个村全面设立法官联系点,在农忙时节将原有每半月一次的进村工作改为每周一次。在进村工作中,有案件办案、遇纠纷调解、见困难帮忙,使矛盾纠纷尽量就地化解。

    五是慎重处置涉农财产。在审判与执行工作中,对农村、农民的生产资料原则上不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必须采用强制措施的案件,原则上以原地查封、扣押和不限制使用、不进行拍卖的方式进行,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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