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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司法公开路径 助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作者: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勇 发布时间:2012-05-09 15:14:13
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我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践行司法的群众路线,以提供“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司法服务为目标,以促进司法公正为核心,以破解司法难题为重点,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打造公开亮点,以透明促公正,以公开树形象,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一、扩大公开范围,坚持能公开的全部公开 立案公开。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实行立案窗口“一站式服务”和“首问负责制”;通过电子触摸屏公布管辖案件范围、起诉条件和手续、诉讼收费标准、审判流程示意图和监督举报电话等;立案时告知举证和诉讼风险和各类案件举证要点。开庭公开。凡是依法应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并通过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媒介刊登庭审公告,方便公民进入法庭旁听庭审;执行公开。告知当事人进入执以行程序后的权利和义务、执行不能的风险承担、执行案件进展和法院采取的强制手段,公开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范围,参与分配的条件、程序,参与分配的时间,就参与分配事项进行公开听众。推进裁判文书公开。扩大裁判文书公开范围。推进听证公开。对申诉申请再审案件、执行异议案件全面推行公开听证,促进案件公正审理。推进司法鉴定和拍卖信息公开。采用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委托鉴定或拍卖评估机构,实行执行财产公开竞价变卖制度。 二、拓宽公开渠道,让公开的信息人人共享 一是主动公布典型性案例。以媒体为依托,借助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法制类报刊等播报和刊载我院审执的典型性案例20余件;与县电视台等媒体合办《法眼360》栏目,播报案例30余期,参与县电台《政风热线》接受群众咨询10余次。让更多的人了解法院判案的具体程序,增强了司法的透明度。二是实行庭审视频直播。通过对典型、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庭审直播,让群众知道法院的审判工作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如去年在村基层组织两委选举前,我院对影响选举的被告人沙云滥用职权、职务侵占一案,通过一台三网进行庭审现场直播,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告知审判委员会委员名单,维护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对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在开会三日前向案件当事人书面告知审委会委员名单和申请回避的情形,严格依照民诉法的规定实行回避制度,自去年以来,已有一名当事人申请一名审委会委员回避。 三、创新公开形式,使公开的信息紧贴群众需求 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师生代表、媒体记者等到法院进行参观、旁听庭审、与法官座谈交流等活动1000余人次。增进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开展巡回审判,在县交巡警大队成立交通事故巡回审判法庭,与事故认定、保险理赔成功的实现对接,年结案 765件,大大方便了群众。另外还在全县范围建立巡回审判点11个,年开展巡回审判1899件次。通过巡回审判直接把法律知识、法律服务送到工厂企业、社区街道和百姓家门口。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帮助企业完善企业制度,防范经营风险,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律服务。 开通网上咨询、网上立案、网上反映问题和网上庭审直播等,方便当事人随时了解案件信息。一年来,通过“书记短信”和“院长信箱”对76名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作出处理,使群众的诉求得到最快、最合理的解决。公布“信访110”电话,67名群众信访诉求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四、打造公开亮点 使公开的效果长久惠民 一是建立人大代表《联络之窗》。为进一步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社会监督,确保司法廉洁,也让人大代表更加及时、更加便捷的了解法院工作,我院创设了网上《联络之窗》。人大代表登陆《睢宁法院网》点击登陆《联络之窗》主界面即可浏览法院相关信息,并在网页上发表留言和上传附件,与法院工作形成互动,增强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徐州市人大领导专门作出批示给予肯定。 二是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为进一步密切法院与人民群众、案件当事人间的联系,积极回应他们关注的问题,我院建立了网络发言人制度,成立组织,专门负责对网络媒体反映事项的回复和适时发布公众应知的信息。三年来,我院采取实名注册的办法,及时办理并回复当事人和群众网帖290余件,正确引导和处理群众反映的事项,没有出现一起重大网络舆情事故,当事人对法院网帖回复满意率90%以上,涉诉信访逐年减少,网络舆情明显改善,法官办案作风明显改进。省高院专门向全省推广我院的做法。 三是将司法公开融入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睢宁是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的全国试点单位,我院主动将司法公开工作纳入县委权力公开运行体系建设之中,针对行政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不积极的现象,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力推行政案件实行《行政首长强制出庭制度》,制度实施以来,我院行政案件行政首长出庭率达到了100%,提高了行政案件审理的透明度,案件协调撤诉率明显提高。 四是积极参与社会诚信建设。睢宁县委进行大众征信是全国首创。我院能动运用该平台,积极参与征信活动,近年来,我院向县政府征信办公室报送当事人信用信息共计2800余条。积极发挥司法审判对诚信社会建设的规范引导作用,定期发布依法制裁失信行为的典型案例。为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应用,着力解决恶意欠债和法院执行难问题,我院还开展“强化信用管理,合力围堵老赖”专项活动,将“老赖”的失信信息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曝光,让“老赖”处处受限、受制。去年,《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以《社会诚信建设中的司法杠杆--来自江苏睢宁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报告》为题介绍了我院的做法,市县领导予以签批肯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组织三级法院到我院学习借鉴。 五、建立健全司法公开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该院成立了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研究室。明确司法公开工作,实行“一把手”责任制,与其他工作一同谋划,各部门“一把手”应亲自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院长每季度调度一次全院司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建立健全司法公开监督评价机制。该院建立了将司法公开工作纳入案件流程管理、庭长(执行局长)审判管理工作考核、法官业绩考核及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信访投诉考核“四位一体”的监督评价机制,同时还建立了司法公开工作的违规举报投诉和责任追究机制,真正使司法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有力推动司法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三是建立健全物质保障机制。院党组积极加强对司法公开工作硬件投入,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执行大厅、信息公开平台、网络平台等硬件建设,同时加大对相关技术人员的招聘和培训工作。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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