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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职能与角色
作者:刘相芬   发布时间:2012-04-26 09:54:56


    今天是特殊的一天。一年前,我通过公务员考试,由一名教师成为人民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员,一年前的今天我来到萝北县人民法院报到,担任办公室担任文秘职务,角色及工作性质发生质的转变,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从我经历的及同事们辛勤工作中,我渐渐对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工作性质和意义有了一定的了解,并喜欢上这份工作。

    司法行政管理工作虽然具有“吃、喝、拉、撒、睡”等后勤工作的性质和内容,但是与其他行政工作相比,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具有法律性特点。司法行政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和规定,必须符合审判工作内在规律的要求。比如修建审判法庭不能单纯地说是改善办公条件,这是对审判法庭的法律含义的理解不够深刻,也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为什么要新建审判法庭,就是审判工作的需要。审判法庭是审判案件的法定场所,它所体现的是法制的精神和法律权威,体现的是国家的司法权力。而司法行政工作就是要处处体现法律的精神,法律的需要,法律的内涵。二是具有司法保障性特点。法院的行政保障功能是一种特殊的司法保障,其任务就是保障司法权的正确实施。司法行政依附于司法而存在,保障司法独立、保证司法公正和效率,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曾指出:“法院工作有两大项,一是审判工作,二是司法行政工作。审判工作能不能搞好,需要司法行政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如果说审判工作是中心,那么司法行政工作就是审判工作的坚强后盾。”人民法院的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办公条件和装备,是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感知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窗口,是社会各界感受人民法院公正形象、司法文明、法律权威和综合实力的标志。然而,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和审判工作一样,其特殊性长期被忽视。

    萝北县人民法院在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狠抓审判工作的同时,十分重视司法行政工作,想方设法,争取政策,多方协调,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立足现有条件,努力为干警的工作和方便当事人诉讼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如近年来,特别是2006年换届选举后组建新一届院党组以来,萝北县人民法院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加强了制度建设和规范了司法政务管理,完善了经费管理、车辆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宣传工作等规章制度,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极大地促进了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用好用活国家和上级法院给予的难得的区域发展的政策机遇,争取国债资金,集中财力、物力、人力、精力,艰苦奋斗,厉行节约,抓好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该院党组审时度势,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围绕上级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年”,采取有效措施。2000年原有的八个基层人民法庭撤并为现有的四个人民法庭,2006启动实施了机关和四个基层人民法庭审判办公综合楼的建设,于2007年竣工并搬迁投入使用;如今,只有大法庭配备了法庭装备,其他法庭没有专用设备,审判用房、审判配套用房及辅助用房不达标,与“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有差距,院领导多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专题汇报,成立审判法庭建设领导小组,争取各方面的支持。日前,萝北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已由政府出面协调建设,我院已经完各项前期工作。

    然而,新的形势带来了新的更加严格的要求。加强人民法院特别是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加强地方政权建设的需要,是保一方平安、促进地方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的需要,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需要,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建设的需要。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连续召开了加强法院基层建设工作会议和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各级法院也相应出台了加强辖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措施。给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司法行政工作面临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摆在了面前。一是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个别同志对司法行政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审判轻管理,认为服务保障工作既辛苦又累人,低人一等,因此业务学习抓得不紧,应该掌握的技能没有领会,应该钻研的业务没有精通,不能适应法院现代审判工作的需要。二是工作责任心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同志缺乏进取精神,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没有紧迫感,不够积极主动,敷衍塞责,疲塌马虎,应付了事,效率低,质量差。三是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工作涵盖法院的经费、车辆、服装、资产、档案等管理和一切与审判、执行工作相关的各项服务保障,因此必须在管理上作文章、想办法、要效益,只有司法行政的各项管理工作规范了,才能有力地为审判和执行工作服务。四是基础实施建设有待进一步落实。全国各级法院特别是西部地区基层法院由于存在基础、底子、地方经济等方面的差异,给司法行政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如有的法院综合审判办公大楼正在筹建,办公设施比较差,办案条件比较简陋,车辆陈旧老化,计算机使用年限长,内部没有局域网,法庭建设不规范,档案管理跟不上发展要求等,都需要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落实。这就给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我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尽心竭力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具体工作中遇见的实际问题,仅对如何做好司法行政工作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

    在司法行政管理工作上,采取科学化的管理方法和与此相对应的措施,对于促进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是树立现代管理理念 ,遵循服务至上的原则。法院的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是服务于审判工作的,因此在工作中树立现代管理理念,是加强法院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通过推进法院改革强化管理,通过政治思想教育强化服务,通过以人为本的管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审判工作提供良好的辅助与保障。随着审判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审判工作对司法行政管理工作依赖性会越发显现,因此,司法行政管理在服务上还要进一步加强,这样才能在司法保障上体现高效。

    二是树立开拓创新理念,实施办公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以服务审判工作为中心的法院从事司法行政管理的干警,要跳出“安于现状,无过便是功”的圈子,摆脱陈规旧习的束缚,进行创造性思维,敏锐地发现问题,概括地提出问题,灵活地解决问题,超前提出具有新颖性或者改进性的见解,使法院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实现办公管理的规范化。就是要求行政工作按制定的原则、标准去实施。办公管理的程序化,就是把日常行政工作分解成若干步骤并固定下来,以后办事就按规定的步骤去做。其岗位责任制,就是通过制定相应岗位,对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和任务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进行目标管理和考核,使每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三是树立个体优化原则,配备专业性高素质行政管理人员。法院政务管理工作从广义上讲,是由法院各级领导、司法行政干警共同承担的,从狭义上看主要是靠法院司法行政人员担负的。随着法院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力度的加大,强化法官中心观念、压缩司法行政人员数量已成新的趋势。因此建立一支高素质,能担当优质高效为审判工作保障服务的司法政务管理队伍势在必行。所以优化司法行政人员的个体素质,是摆在各级法院尤基是基层法院领导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对法官职业化强调很多,但对法院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性讲得比较少,在客观上造成了行政管理工作缺乏专业性人才。笔者认为,解决法院行政管理专业性人才缺乏问题,要通过五个途径,即严把入口、疏通出口、岗位练兵、优化组合、筛选更新。同时要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激励机制。只有通过各项激励,才能提高效率和效能,使行政管理工作为审判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障。

    江泽民同志曾指出,“在新世纪新阶段,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必须紧紧围绕法院审判这个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 忠实履行职责,尽心竭力工作。要把高标准高质量地干好工作当作自己生命的一部分来对待,把依法保障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作为法院工作的基本任务,把弘扬先进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基本职责。全身心地去做好每一项工作。必须要讲学习、定制度、抓管理、重落实。努力达到工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办公信息化。为法院全面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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