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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法院推行“六化”促司法技术工作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2-03-27 09:40:11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秀春)
近年来,河南省偃师市法院创新思维,迎接挑战,以坚定不移的信心,求真务实的作风,推进司法技术辅助等各项工作又上新台阶。2011年全年收案272件,收案数量位于洛阳法院首位。该院技术科在仅有两名干警的情况下,委托案件、办结案件254件,人均办案127件。由于突出表现,被省法院评为“2011年度全省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先进集体”。
该院技术科取得优秀成绩,得益于在技术工作上坚持推行“六化”: 一是注重程序,收办案件逐步规范化。该院对司法技术辅助工作从立案、办理到归档的整个流程实行统一立案、统一编号、统一办理,实现了收办案件程序规范化。设专人负责办理立案审查登记,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填写立案登记表。对委托事项不明,材料不齐全的退回庭室进行补充。对应当提供鉴定评估所依据的书面材料发现未经双方当事人质证的,及时退回业务庭进行质证,防止因鉴定依据的证据材料未经质证、认证,导致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而引起重新鉴定程序。由于规范化操作,该院技术科连续五年未出现过因为工作程序不当而导致的当事人上诉或上访案件。 二是加强交流,信息沟通走向常态化。为了委托鉴定案件能够顺利办结,该院技术科在审判执行人员、双方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之间建立顺畅的信息交流平台,对该院审判或执行案件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向受委托中介机构作充分说明,对中介机构委托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情况和问题又及时向审判执行人员或当事人进行反馈。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既确保审判、执行部门需要委托的案件及时委托,最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加大了对委托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了委托工作质量。该院技术科人员在工作中还与中介机构鉴定人员共同查资料、出现场,主持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确保了鉴定质量,保证案件的正常审理或执行,实现了案件当事人的合理诉求。 三是严格管理,办案周期趋于合理化。该院技术科在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中,以“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为基本原则,在鉴定机构的选定、督办、送达等工作中,完善工作制度,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为提高工作效率,该院技术科对审计、鉴定、评估、拍卖等活动分别限定了完成期限,要求技术科工作人员对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进行协调督办,确保案件在限期内完成。实行定期排查制度、跟踪制度、催办制度,对每起在办鉴定评估案件建立台账,每周排查一到两次,详细了解鉴定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和解决鉴定中出现的问题,对鉴定周期长的及时了解原因,适时提示鉴定人员,并跟踪催办,极大的缩短了鉴定周期,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优化服务,调解办案致力人性化。在司法技术工作中引入调解机制,通过座谈和调解,使一般性技术问题在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及审判人员的配合下,许多纠纷在庭审前、庭审中得到了解决,既节省了审判资源,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和为生活不能自理的当事人排忧解难,想方设法与鉴定机构多方争取,邀请他们到当地进行鉴定,既提高了鉴定效率,又解决了当事人的困难。坚持风险告知制度,对于诉讼标的小且鉴定费高、鉴定资料不完备等案件,及时告知鉴定风险,降低当事人诉讼预期,减少了当事人诉讼成本。 五是转变思路,技术服务实现多元化。根据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该院技术科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和专业能力,本着公正、便捷、自愿、参考、经济的原则,对专业性司法鉴定问题进行审查、解答。通过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每年都要接受业务庭口头、书面、电话咨询百余次,为审判执行工作解决了大量难题,节省了鉴定成本,缩短了办案周期,切实为审判工作和广大群众提供了司法服务和保障。 六是不断学习,业务水平达到专业化。鼓励技术人员通过参加正规专业技术培训,以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借助网络手段,及时获取司法鉴定方面的最新信息,了解最新的科学鉴定方法和最新的鉴定科学仪器设备,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法律专业知识、医疗知识、鉴定知识培训学习,培养干警成为具有良好专业技术水平,同时又具备一定审判业务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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