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健)
因竹篙摆放两家邻居发生争吵,后竟发展到武斗,结果却造成了一人因伤致死的悲剧。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该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无期徒刑。
2011年2月27日19时许,租住在会昌县文武坝镇西街小区五板桥的被告人郭某在屋外收衣后,随手将晒衣服的竹篙靠墙放在进被害人廖某和自家房子的过道内。廖某以竹篙放在该处会造成出入不便为由,要求郭某将竹篙另放他处,但遭到郭某的拒绝,进而引发争执。其间廖某将郭某的竹篙扔在地上,郭某见状便用手撕扯廖某,廖某则用脚踢郭某。后郭某在廖某屋门处拿到一根竹质扫帚对廖某的头部、胸部进行击打,并与廖某反复挣抢扫帚把,在争抢过程中也击中廖某胸部。郭某的儿子、女儿(均未满十四周岁)闻讯后分别拿着木质洗衣板、木质扫帚也一起殴打廖某。廖某的妻子刘某见后,便用自家的晒衣杆捅中了被告人郭某儿子的脸部,随即双方便停止了打斗。廖某在刘某的搀扶下回到家中后不久便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廖某系外力致心脏破裂而死亡。被告人郭某在案发当晚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诉讼期间,被告人郭某赔偿了被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郭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相法律条款,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