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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积案终执结 伤残民工退还3000元司法救助金
发布时间:2012-03-13 11:30:3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邓渝)   今年2月,在热心群众的举报下,重庆开县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因债务人逃跑六年而未履行的案件,并将执行款交到了债权人周某的手上。周某拉着执行法官的手,热泪盈眶。同时,他将3000元司法救助金也交还给开县法院,就是这一笔雪中送炭的司法救助金让伤者熬过了最艰难的时光。

    2005年2月,开县民工周某在搬运水泥时受伤致残,为损害赔偿纠纷诉至法院。2005年12月,法院判决张某等人赔偿88202.18元,但张某等拒不履行。次年3月,周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执行法官多次做工作,张某履行了部分义务,但余款一拖再拖,始终未能兑现。

    2009年1月,周某到法院称,“前期执行的款项为支付医疗费等已用尽,由于受伤后无收入来源,现生活十分困难,急需本案全部执行到位。”执行法官多次到张某住所及基层组织走访调查,因被执行人张某下落不明家中又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再次陷入僵局。2009年3月,开县法院为解决周某的生活急需,决定给予周某司法救助金3000元。

    今年2月10日,接到群众举报称“被执行人张某已经回家”,开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统一指挥执行法官迅速出击,让被执行人张某措手不及,他在法官的耐心劝诫下,终于履行了本案的全部义务,一起因故6年未结的执行积案顺利结案。

    发放案款时,周某的妻子说:“感谢法院的司法救助,让我们度过了最为艰难的一年,现在我们的情况稍微好一些,为了让司法救助金帮助更多的受害群众度过难关,我们愿拿出这3000元交还给法院,希望这笔钱能够温暖更多的人。”

    据悉,开县法院从2008年来,共为困难群众发放执行救助金20余万元,帮助困难群众200余人。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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