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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三法宝”筑就干警连续十四年“零违纪”
作者:陈建华 发布时间:2012-03-07 16:55:07
“北有安乡,南有新田。”这是一代伟人毛泽东昔日欣然赞誉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战天斗地的一句名言。在这块土地上的法院——湖南省新田县法院近年来始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方针,积极探索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新机制,努力筑牢廉政“基石”,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取得了较大的实效,该院连续十四年零干警违法违纪,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多次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嘉奖和高度肯定。2011年8月14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范国余一行在新田调研法院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情况。调研组一行充分肯定了新田法院廉政建设所取得的成效,“新田法院连续十四年干警零违纪,队伍建设很有力。”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范国余作出这样高度的评价。 法宝之一:内外兼修——筑牢“不想为”的思想基础 “只有我自己带头加强学习、带头规范行为、带头维护团结,始终按照‘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要求,自觉约束日常行为,才能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影响和带动全院广大干警;真正做到全院干警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尧红旗表示。 近年来,该院紧紧抓住廉政教育这个基础环节,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条规教育、职业道德和警示教育活动,使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定崇高理想,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立足岗位做好工作,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通过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培育干警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使干警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法宝之二:刚柔并济——建立“不能为”的制度体系 “规范制度是为了‘刚’,奖励机制是为了‘柔’,以制度之至刚辅以激励之至柔,以人为本,刚柔并济,最终达到队伍建设永葆廉洁、增强活力的目的。”该院主管纪检工作的副院长蒋晓春介绍, 近年来,该院注重制度建设,一方面,坚持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并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根据岗位责任、审判公开、错案追究、财务公开、廉政档案等工作的需要,制定和完善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该院先后出台了《廉洁办案制度》、《廉政教育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制度》、《内部督查巡查办法》等二十余项廉政工作制度,实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构筑了源头治理腐败的制度防线,为公正廉洁司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同时,该院注重奖励机制的建设。该院在每年度的岗位责任制中规定,每位干警进法院时交600元廉洁风险保证金。以后每年只要不出廉政方面的问题,每年均返还600元。这一制度坚持了十余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法宝之三:永守正道——完善“不敢为”的监督机制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近年来,该院十分注重廉政制度的执行力。该院在抓好制度建设的同时,不断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制度落实到位,筑牢执行防线。其中,完善监督机制就是强化廉政制度执行力的最重要体现。 “多年来,我们一直都在坚持支部内的诫勉谈话制度,诫勉谈话是一种预防违法违纪的很好措施,其目的在于防微杜渐,同时可以提醒法官个人的自觉,避免一时失足成千古恨。” 该院监察室主任李斌华说道。 近年来,该院不断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督查制度,制定《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督员制度》,对审判、执行、人事、财务等重点岗位、重点部门设立廉政监督员,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法院的各个环节。二是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惩处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反“四个一律”、“五个严禁”的行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三是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将容易产生腐败的权力部门、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和邀请人大、政协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有关部门和当事人反映涉及干警司法廉洁方面的问题,做到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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