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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法院减免缓诉讼费让有理人“敢”打官司
发布时间:2012-02-23 11:34:1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徐力平 黄安)
“感谢法院,不仅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还免掉了该交的1650元诉讼费。”2月21日,因车祸被轧断腿的付某接到江西省上饶县法院送来的民事判决书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据了解,该院为进一步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专门出台了有关司法救助的工作方案,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尤其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无钱医治的当事人以及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诉讼案件,依法实行减、免、缓交诉讼费。通过实施司法救助制度,形成了“法院大门为民开,有理无钱亦进来”的良好局面,使有理无钱的当事人不会因为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 据悉,2011年,该院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4.4万元,对经济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助款13.5万元,赢得当事人的普遍赞誉。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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