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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县一男子非法占用林地搭建猪舍采矿获刑
发布时间:2012-02-02 13:36:5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正飞)   非法占用农用地搭建猪舍并采矿,在自己获得巨额收益的同时却使大片林地遭到严重破坏。1月31日,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横峰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7月,被告人蒋某以开办养猪场为由,向横峰县龙门畈乡下坊村委会申请借用属村集体所有的外湾山林地。在未经横峰县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被告人蒋某在该地上擅自搭建猪舍。2010年下半年开始,被告人蒋某又雇用挖机、铲车等工程设备将猪舍边的林地损毁开采露天煤至当年年底。

    经横峰县林业局调查设计队到现场勘查勾绘测算,被告人蒋某非法占用林地共计11.5亩。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蒋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集体的林地上搭建猪舍、雇请挖机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数额较大且造成林地原有植被严重破坏,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告人蒋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大,应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蒋某归案后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蒋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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