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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快速执结116万元大案力保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2-01-10 16:01:28


     光明网讯(通讯员 覃子颜)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广西贵港市一些企业出现了经营困难,不少债务纠纷诉诸法院。对此,贵港市港北区法院出台了一系列司法暖企举措,特别要求执行局执行涉企案件时,转变执行理念,积极稳妥解决,为贵港市企业恢复生产、增强再发展能力提供优质法律服务。1月9日,该院迅速执结一笔标的额为116万多元的执行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赞扬。

    2011年12月,广西高强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金额1146317元及相应利息。立案执行后,执行人员展开大量的外围工作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经委托广西高院查询得知,该公司在全国有40多个账户,往来交易金额巨大。可是在做被执行人工作时,对方依然不愿一次性还款,拖延时间。执行人员在象州、上林、南宁等地来回奔波三天,对该公司在广西内的6个账号进行了查询,均无一分收获。临近年关,申请执行人需要资金运转,为此,广西高强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该院派人去河南省商丘市执行被执行人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尽快执行结案。

    “异地执行路途遥远,花销大,并且不一定有收获,但是为了维护本市企业的合法权益,我们必须想办法执行兑现。”12月20日,该院张志海院长指定了执行经验丰富的黄伟法官及书记员黄益秀前往河南省商丘市执行。在商丘市,经银行查询之后,黄法官发现该公司帐户交易活跃,查询之前就刚有一百万元划出去,可是在该市的4个账号里,只剩存款二十七万元,远达不到逾期效果。黄法官不灰心,耐心在该市银行蹲守了8天,终于在12月29日扣划了本息及执行费共计118万元。1月9日,该院将该笔执行款兑付给了申请执行人广西高强混凝土有限公司。

    港北法院针对2011年企业纠纷案件较往年明显增多的事实,了解到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企业对金融安全、对法律服务的渴求与日俱增,于是积极落实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从2011年初开始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积极服务企业发展,以实际行动帮助消除因金融危机造成贵港市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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