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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群众工作就要牢记群众观点
作者:彭跃进 洪峰春   发布时间:2012-01-05 16:01:14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攻坚期、发展关键期和矛盾凸显期。做好群众工作,是对每一名法官能力的严峻考验。法官在新时期要做好群众工作,就要牢记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积极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迎接新挑战,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水平。

    群众观点的基本内容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具体包括五个方面:坚信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引导群众前进的观点。在工作中,法官要随时注意把自己置身于群众之中,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切实改进作风,深入基层群众调查研究,对人民群众和颜悦色、亲密无间,紧紧依靠群众,充分相信群众。做到“三心”,即用心把握、用心工作、用心落实,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群众工作,注重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探索和建立化解各种矛盾的机制,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群众观点的强弱,实质上是对群众感情问题,是世界观和宗旨意识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是我们了解民间疾苦、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情感基础。对法官来说,对群众的感情,是衡量法官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的一把标尺。法官对人民群众的感情越深,做好群众工作的自觉性就越强,就会真正站在人民群众利益的基点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就会自觉与群众结合,并由衷地产生责任感、使命感;就会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倾全力解决群众的困难;就会把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份内事,把为民办事当成一种快乐、一种满足。同时,法官与群众建立了感情,就会得到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而又暂时无法解决的困难,群众就能体谅,矛盾就容易化解,问题就容易解决。“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人民法官只有把自己的感情、利益和命运与老百姓紧密联系在一起,才能把群众的事情办好,才能更好地更有利地维护群众利益。

    法官要善于从政治上判断问题,学会在复杂情况下控制局面。要抓基层、抓基础、抓队伍,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计民生,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做好释疑解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保障和服务民计民生是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官只有把百姓放在心里,百姓才会把法官看在眼里。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联系实际,把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理念贯穿始终。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坚持用心、用情、用力,把更多的心思放在百姓身上,带着深厚的感情,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一线,访民情、知民意、解民难、暖民心,努力做到亲民有真感情、爱民有真措施、利民有真成效,让百姓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稳定的好日子。

    在新时期下,法官要牢固树立好群众观点。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要真正把群众当主人、当亲人,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形成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的正确司法理念。要把司法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为人民服务的过程,坚持公正廉洁文明规范司法,认真解决好群众实际问题,努力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观点,把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作为司法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加强对法官群众工作能力的培养,努力使法官成为做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

    (作者单位:江西省鄱阳县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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