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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巡回法庭搬进看守所教育在押人员
发布时间:2011-12-21 10:42:37
![]() 庭审现场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宪伟 李玉芳 张庚文)
为进一步震慑“牢头狱霸”,教育未决在押人员,12月20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庭审搬进看守所,巡回审理一起看守所内在押人员重新犯罪案,并当庭宣判,使100余名在押人员受到了一次直观的法制教育。
2011年9月17日早7时30分左右,被告人李云龙作为在押人员,与同监室的韩某因琐事在看守所监室发生争吵,继而李云龙用拳脚将韩某打伤。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另查明,2011年9月16日,被告人李云龙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3个月,剥夺政治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安阳县法院查明事实后,以被告人李云龙犯故意伤害罪与原审犯盗窃罪,数罪并罚,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该院通过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将庭审开进看守所,既打击了牢头狱霸,又普及了法律知识,有效地震慑了犯罪,规范了监管秩序,为未决在押人员改过自新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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