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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实现“两个百分百”
发布时间:2012-07-04 16:39:4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坚定)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充分发挥“便捷、高效、能动”的服务优势,围绕重点交通事故,解决赔偿纠纷,努力形成化解交通事故纠纷合力,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上半年,该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共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77件,成功调解或经调解后撤诉77件,调撤率达100%,自动履行率100%,调解标的额86.7万元,真正为群众化解道交事故纠纷开辟了一条便民诉讼的“绿色通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切实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作为践行司法为民、推进民生司法的重要载体抓紧抓实,精心挑选出三名调解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工作积极性高的审判员组成巡回法庭合议庭,常年进驻巡回法庭,开展就地立案、就地审案、就地调解,从简化立案手续入手,对于在交警部门没有达成调解协议的,直接在巡回法庭立案、审查、开庭,案件审理不受核查、审批、排期等诉讼环节的限制,缩短流转时间,当场制作并送达法律文书,尽量减少当事人往返巡回法庭的次数,切实解决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损害赔偿争议,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巡回法庭注重诉前指导和诉前保全和先予执行,法官在诉中充分行使释明权,帮助当事人正确主张权利,促进诉讼经济高效。巡回法庭所审理案件85%以上的当事人经过法官释明,及时提供了相关证据,将诉讼风险降低为零。 巡回法庭还积极加强与交警部门的主动对接,积极建立重大疑难案件联席会制度,交警在办案中有拿不准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法官咨询,法官有对事故细节、现场图等不明白的地方,也随时请教交警,努力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半年来,巡回法庭与交警部门召开联席会议2次,共同协助办案18起,双方紧密配合,相互支持,成效显著,有效提高了办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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