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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法院:快速执行护民权 司法温情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1-12-20 14:17:07
法官给被执行人送来抚恤金。
光明网讯(通讯员 曹庚科)
12月19日下午,陕西省长武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军带领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及执行人员,为伤残申请执行人高义民送去只用十天执行到位的抚恤金25012.50元。
申请执行人高义民系陕西省咸阳公路管理局长武公路管理段职工,2002年8月因公负伤。2007年5月28日被咸阳市评残委员会评定为五级伤残,享受工伤待遇。但被执行人陕西省咸阳市公路管理局长武公路管理段从2007年至2010年度一直未给付高义民伤残抚恤金共计25012.50元,高义民四年讨要无果,诉讼至法院。判决生效后,高义民于2011年12月9日申请法院执行。 案件受理后,刘军院长指示办案人员快速执行,尽最大可能在最短时间内结案,确保行动不便的申请人过一个温暖的冬天。执行人员迅速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做长武公路管理段负责人的工作,希望其能够以关心职工和维护社会稳定为重,早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10天的艰苦努力,负责人被办案人员的认真、耐心、负责的工作态度所打动,完全履行了判决义务。 另据悉,今年以来,长武法院注重加大涉及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民生案件的执行开辟绿色通道,快立案、快执行,从立案庭到执行庭不过夜。今年全院执行收案167件,结案167件,结案率100%,执行到位率96.4%,平均结案期限缩短为30天。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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