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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妻子有外遇 打伤他人获徒刑
发布时间:2011-11-03 16:33: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牛凌峰)
河南项城有一男青年因怀疑自己的妻子与他人相好,遂恼羞成怒将“奸夫”打伤,并损害其物品。11月3日,项城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因犯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于勇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
现年37岁的于勇,系项城市付集镇某行政村村民。于勇的妻子是一个性格开放的村妇,由于她常到本村张某的小卖部里买东西,时间长了,二人互相开玩笑取乐。2010年8月份的一天晚上八、九点钟,于勇的妻子正在洗澡,张某用手机给于勇的妻子发了一首情歌的歌词,恰巧被从外面跑车回到家的于勇看见,于勇醋性大发,怀疑妻子与张某相好。为此,引起家庭不和。 同年9月8日9时许,张某从于勇家门口经过去店里,于勇认为自己与妻子不和都是张某造成的结果,越想越气,于是操起一根擀面杖尾随其店内,趁其不备朝张某的头部就是一棍,将张某头部打伤。于勇还不解恨,又将张某店内的玻璃毁损。经鉴定张某头部伤情为轻伤,店内被毁物品价值人民币6687.81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于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于勇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采纳。被告人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辩护人辩称被告人认罪态度好,无前科的意见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其他意见不予采纳。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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