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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宅基地纠纷端粪泼向邻居获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1-10-13 14:53:47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震 赵帅)   邻里之间因宅基地纠纷发生争执,竟用粪便泼向他人,严重侮辱了他人人格,触犯了刑律。近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杨红飞犯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杨某、余某夫妇和被告人杨红飞系邻居,双方多年因宅基地纠纷形成积怨。2011年7月12日,杨红飞组织人员准备建房,杨某、余某以被告人杨红飞已经在法院起诉其排除妨害、要求杨红飞待法院处理结束后再行建房为由出面阻止施工,双方发生争吵,在争吵中,被告人杨红飞用粪便向杨某、余某夫妇泼洒,致杨某、余某全身污垢,影响恶劣。

    睢宁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被告人杨红飞在与杨某、余某发生争执时,公然向杨某、余某泼洒粪便,给杨某、余某造成一定程度的心理伤害,情节严重,被告人杨红飞的行为构成侮辱罪,因双方在补偿数额上存在分歧,故不能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据《刑法》之规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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