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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新策 出新招
——云南省罗平县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 作者:宁太荣 发布时间:2011-09-23 15:10:49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党的政法工作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得好与坏,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审判执行服务党委中心工作职能作用的发挥。多年来,罗平县人民法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执行、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惩防并举”,突出“率先垂范,教育警示,制度完善,监督检查,文化熏陶”五大工作内容,筑牢干警廉政防线,以廉洁促公正、以公正促效率,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发展,开创了罗平县人民法院连续12年“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因违法审判和执行引起的重大上访案件、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无矛盾激化案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案件”的“六无法院”新局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连续多年受到省市两级法院及罗平县委的表彰奖励,2008-2010年连续三年被曲靖中院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等奖”荣誉,2010年,纪检组被县纪委、监察局表彰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率先垂范,党风廉政“三看齐”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风廉政建设,示范胜于说教。以党组书记、院长为首的罗平县人民法院历届党组班子以清正廉洁为基本守则,牢固树立率先垂范的责任意识,在政治上做明白人,工作上做带头人,作风上做廉洁人,重点做到“三个向我看齐”。 ——“理想信念向我看齐”。法院领导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是党的政法工作者、是党的执政理念与政法根基的坚强维护者、服务者。我院党组班子严格按照建设“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学习型干警”的目标要求,带头学习和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政策,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带头贯彻和落实“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时刻牢记政法干部的清正廉洁本色;带头借阅理论专著、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学习心得体会,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习制度,坚定政法工作的理想信念。 ——“以身作则向我看齐”。党组班子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上下班签到、会风会纪,坚持分管副院长每月联系中心法庭制度,坚持(副)院长轮流值周制度、坚持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党组书记、院长在涉及人事任免、重大财务开支、审判执行决策、规章制度制定等方面,严格按照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审判委员会等会议的议事规则及表决程序,充分发扬民主集中的优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搞“一言堂”,不独断专行,确保决策的正确性、科学性与民主性。 ——“助廉促廉向我看齐”。党组书记、院长与县委,班子成员与院长,院长与部门、部门与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纪律问责、执法问责、工作问责”;签订廉政承诺书、交纳保证金,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科学划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范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责任体系上下贯通,左右协调。通过“三个看齐”,形成了以党组为核心、党组成员为主体、中层干部为联络的“自上而下、一级对一级、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营造了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 教育警示,创新思路“三结合” ——教育警示与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在全国法院系统先后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个至上”、“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我院按照不同阶段的学习任务及要求,及时出台学习方案、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责任。学习方案的制定要求涵盖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内容,要求明确措施、明确时限、明确责任、明确监督、明确考核,将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 ——教育警示与基层党建、干部管理相结合。通过教育学习,职廉双述的方式,使干警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社会监督,通过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强化廉政教育管理,增强党性意识、廉洁意识和服务意识。党支部定期组织干警下乡支农、送法进校园,纪检监察发放廉政警示教材、编写节假日廉政短信;在机关及离退休党支部建立8支服务群众先锋队,在五个中心法庭全面建立社会矛盾调处、法律服务、支农服务先锋队,打造服务群众、人民满意的窗口部门、亮点部门。立案庭立案信访报告,审监庭案件评查及质量监督报告,纪检组纪检监察报告的形成和发布,实行党组班子成员由党组书记、院长把关,中层干部由分管院副院长把关,一般干警由部门负责人把关的“三把关模式”。开展司法廉洁讨论,坚持普遍和重点对象廉政谈话制度,对新任干部,由党组集体进行廉政谈话,政治处、纪检组进行分别谈话;对新参加工作的同志,要求首先到“荣誉室”参观,感受法院廉政文化教育发展脉搏。 ——教育警示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在机关立案大厅设立执法监督岗,同步、单独受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法行为的违纪违法投诉及举报,“逢举必查、逢查必果、逢果必究”。实行立、审、执分离与审判流程管理单独监督制度,诉讼费及案款实行专户存储、收支两条线,司法鉴定及评估拍卖程序从审判业务部门分离,由办公室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统一对外办理,防止滋生贪污腐败问题;完善机关门禁安监系统,办案、工作实行全方位视频监控,在法官与律师、诉讼当事人之间建立起“隔离带”,防止进行不正当交往。 制度完善,严防死守“三到位” 制度是做好工作、铸造辉煌的保证。罗平县人民法院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牢牢抓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不断加大制度健全与制度创新力度,注重在提高制度的落实和执行上下功夫,实现制度建设由“抓制度制定”向“抓制度落实”的转变。 ——“制度建立到位”。按照“制度建院”的方针,积极寻求效率、质量、效果、绩效相统一的新途径,以确保公正、廉洁、文明、高效司法,打造“五型”即“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创新型、廉洁型”法院为落脚点,坚持“有情领导、无情管理、绝情制度”管理办法,先后完善34项制度和71条规定、编撰成册,涵盖了审判执行、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等内容,达到了行为有依据、职责有分工、考核有标准、奖惩凭实绩的完整制度体系,形成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管事的良好工作局面。 ——“制度更新到位”。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司法需求日益提高,新一届党组班子在对原有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完善的同时,注重吸收借鉴和引入先进管理经验,注重制度更新与上级法院要求的“与时俱进”。目前,新的罗平县人民法院制度汇编正在编撰过程中。同时,按照上级法院及纪委的统一要求,执法业绩和党风廉政实行“档案化管理”,通过档案记载干警执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信访举报、违法违纪处理、立功受奖等勤政廉洁情况,实实在在反应制度更新后带来的管理变化,增强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推进法院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制度落实到位”。每年年初,院党组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列入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好抓实。明确要求各庭室比照院内统一规定出台各自规范化管理制度,严格卷宗移送、严格调研奖惩、严格请销假程序,派出法庭实行“定人、定时、定岗”值班制度,纪检监察定期到排除法庭“巡回检查”各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2000年至今,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外,还充分发挥干警家属“廉内助”作用,与其签订《家属促廉助廉责任书》,防范监督脱节、共担廉政责任。同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和考核纳入岗位目标管理之中,与审判执行,案件质量评查等共同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作为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监督检查,相辅相成“三管齐下” ——强化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内部监督管纪律。先后开展了以“九查找九提高一创建”为主要内容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和“审判作风、纪律作风和责任心建设”专题大讨论教育活动,从源头、细节抓起,对全体干警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对案件办理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警车管理实行“周末和节假日封存”、派车签单和督察制度,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检查及责任追究力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院机关和法庭建设监督管理,从招投标、施工、工程质量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监察室参与我院财务管理监督、司法鉴定机构选择监督,保证了人、财、物、队伍管理不出问题。设立“会风会纪监督席”,将“投诉监督窗口”前移至诉讼服务大厅,同时在大厅和五个中心法庭、一个巡回法庭增设“违法违纪举报信箱”,安排纪检监察专人值守、同步监督,方便群众举报;在审判执行部门副职或资深法官中,聘任了12名廉政监察员,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多层次构筑立体廉政监督体系。 ——健全责任考核工作机制,考核有据管奖惩。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过程中,注重采取五个结合。即:党风廉政考核与岗位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与案件质量评查相结合、与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相结合、与上级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考核相结合、与广泛接受外部监督相结合。院党组班子同纪检监察的同志一起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执行情况和执法执纪情况;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中,由党组书记、院长专门负责考核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协调、组织实施,首先由个人进行自评,最后经考核小组综合考评,考核结果登记到个人《廉政档案》并执行奖惩。 ——畅通联络沟通协调机制,外部监督管公信。始终将“听取工作意见、接受广泛监督”作为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作为人民法院转变执法理念、改善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工作内容。多年来,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分管副院长定期到派出法庭辖区听取当地党委政府对法庭、法院工作意见;每月选择典型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审理;两会期间派专人听取人大、政协分组讨论、评议法院工作报告;定期邀请不同范围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社会公众等座谈法院工作;启动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增强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的自觉性,增强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意识;从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中聘请了36名特邀监督员,将选聘范围扩大至派出法庭所辖乡镇;支持特邀监督员工作,建立监督检查“月报制”和“随案跟踪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廉政问题。通过努力,法院工作得到了各级党政部门、人大、政协及社会公众的充分肯定,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 文化熏陶,廉政氛围“三重奏” ——“一重奏”,开展廉政文体活动。将廉政建设与法院文化建设紧密结合,积极开展以反腐倡廉为目标、以多种文化活动形式为载体、以廉洁司法为重点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学唱廉政歌曲、朗读廉政诗歌,向图书室捐赠廉政书籍,参加形势报告会、先进事迹报告会、到革命老区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观看警示电教片。将文化建设与庆祝建党90周年主题活动相结合,组织开展了重走长征路、唱红歌、看红色经典影视文学作品、重温入党誓词、法官誓词,主题征文、篮球、演讲、书画摄影比赛、文艺汇演“十个一”活动,陶冶干警情操,展现良好精神风貌,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不断增强法院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提高队伍素质,加强队伍凝聚力。 ——“二重奏”,营造廉政办公环境。建设“法院荣誉文化展示长廊”、开办职工廉政餐厅,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党员活动室、会议室、图书室、公共楼道等平台,悬挂廉政警言、廉政画册,在《罗平审判》上刊登干警的优秀文章、文艺作品,反映干警执法风采和清正廉洁形象,活跃干警的文化生活,寓教于乐,以新的载体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重奏,完善廉政长效机制。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立足院情实际,突出实践特色,开展业务研讨、庭审考评、裁判文书评比、优秀部门、优秀法官等多项考评活动,将创先争优意识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始终,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对干警队伍的激励、教育作用。坚持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干警队伍管理、年度工作绩效百分考核、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礼仪和行政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用廉政文化的正确导向,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的公正高效。 人民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关审判执行工作大局,事关法院队伍公正廉洁形象,事关党和国家政法工作根基,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工作。罗平县人民法院虽然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人民群众的期盼、离上级法院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先进地区法院相比还存在许多有待完善和提高的地方。面对新情况、新形势、新变化、新任务,罗平县人民法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机制创新、加强教育警示、加强监督制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为做好新时期的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努力与尝试。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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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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