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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琐事发生口角被打 划伤宝马车报复领刑
发布时间:2011-09-19 15:34:1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夫宝 朱来宽)   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并被打两巴掌,为泄私愤竟故意将他人的宝马车毁坏,原本自己是受害者,不曾想自己报复划宝马车获刑。9月19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法院一审以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程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1年4月10日21时30分许,被告人程科和王某因琐事在市区一KTV发生口角,被害人王某打了被告人程科两巴掌,被告人程科为泄私愤,采取脚踹、利器划戳方式,将王某停放在KTV门口的一辆宝马轿车的车身、前引擎盖及四个轮胎损坏。经鉴定,该车修复费用为人民币26600元。

    另查明,被告人程科于2011年4月27日被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程科已赔偿王某经济损失,并得到王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程科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程科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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