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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群众放在心上 打好司法为民组合拳
——四川隆昌县人民法院开展“警民亲”活动纪实 作者:赖中一 发布时间:2011-09-01 09:17:40
“开展警民亲活动,是深化为民服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迫切要求,是警爱民、民拥警的有效措施,是学习落实胡总书记讲话精神,增进党同人民血肉联系的最佳载体,全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忌搞形式、走过场,务必持续、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此次活动。”四川省隆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中荣在该院“警民亲”活动动员大会上如是说。 今年7月以来,隆昌县法院按照省委政法委、省市两级法院的要求,不等不靠、提前部署、提前动员,以巩固2010年创建“全国优秀法院”成果为契机,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创先争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以追求“让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努力培养亲民爱民的高尚情操,认真落实便民利民的有效措施,掀起了“警民亲”活动热潮。通过活动的开展,全院干警群众观念进一步深入,服务群众本领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院长带头下基层,主动贴近民心重实效 7月13日上午,隆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中荣亲自带领院党总支成员一行7人,踏着泥泞的乡村小路,冒雨前往对口联系乡镇李市镇檬梓村开展慰问活动。王院长一行先后来到4户困难党员或群众家中,详细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为他们送上生活用品和慰问金。在和久病卧床的85岁老党员李国运交谈时,王中荣院长关切地询问了老人的身体状况,对老人乐观的心态表示敬佩和赞赏,并祝福老人健康长寿。 去年以来,隆昌县法院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推动“挂、包、帮”活动深入开展。在确定将李市镇檬梓村作为定点联系帮扶村后,法院党总支与李市镇檬梓村党支部也结为共建党组织。隆昌县法院深入到檬梓村调查摸底,了解该村经济社会发展、党建、新农村建设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的长效机制。隆昌县法院党总支为李市镇檬梓村送去电脑等办公用品,积极与政府联系,投入资金3.5万元解决该村委办公室及活动场所的维修问题。法院各支部党员也与该村贫困户进行了面对面的帮扶活动,有的送上慰问金、大米、油等物品,有的送去书包、学习等用具,和群众拉家常、听群众诉疾苦,进一步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让党员在帮扶群众解决具体困难、办好事实事中增强党性意识、服务意识,获得了该村群众的赞赏和好评。 打造方便快捷畅通的立案诉讼通道和开展巡回审判齐头并进 今年1月27日下午,隆昌县罗星村村民曾某等人将拖欠其工资的富顺骑龙镇人王某扭送到隆昌县法院,要求解决双方的工资劳务纠纷。隆昌县法院在了解情况后,按照法律规定明确无此案管辖权,遂建议曾某等到富顺县法院立案。但曾等误认为隆昌县法院推卸责任,不听法官解释,下班后仍聚众不离开法院。经法院反复解释和疏导,曾某等人才离开。考虑到曾某等人法律知识匮乏且对诉讼程序不了解,2月21日,隆昌县法院立案庭法官指导曾某等人撰写起诉书,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专门派出车辆和法官陪同曾某等人到富顺县法院立案。富顺县法院立案庭迅速为其一行人办理了立案手续,表示将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利益。曾某等人对当初的过激言行表示歉意,并对隆昌法院法官的做法表示了衷心感谢。 家住隆昌县文兴街的李老太感言:“虽然打官司并不是什么好事,但现在感觉法官和蔼,到法院办事非常顺畅。” 李老太所说的“顺畅”,得归功于隆昌县法院精心打造的“一站式”诉讼立案窗口平台。隆昌县法院大力推行“一站式”立案流程服务,简化立案程序,立案时间由过去的半个小时缩短为10到15分钟;在立案大厅添置了座椅、饮水机、触摸屏等便民设施;聘请了1名诉讼引导员,专门为当事人提供咨询、联系法官、代收材料等服务;同时还采取电话预约立案、节假日办案等方式,切实方便群众诉讼。 隆昌县部分偏远乡镇离县城较远,群众进城来回往往要花上半天时间。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方便群众诉讼,隆昌县法院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不断放大巡回审判的综合效应,开庭到乡村、审判进企业,哪里需要庭审活动就在哪里办案。基层人民法庭在未设法庭的乡镇均设立了专门的“收案点”、“办案点”,每周派人驻点工作,建立起了集审判、执行、调解、普法于一体的巡回审判工作新机制。 隆昌县金鹅镇光星村村民代某对记者说:“以前打官司要到法院,现在法官亲自到我家来开庭审案,真是新奇又方便。” 今年以来,隆昌县法院共开展巡回审判活动31次,惠及群众300余人。 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与寻找风险点、提前预防双管齐下 去年5月,隆昌县响石镇一村民集体组织和承租人在履行农贸市场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意见分歧,双方均不让步,导致市场管理混乱甚至罢市,周边居民怨声载道,当地党委政府反复协调无果,感到十分棘手。承办法官在处理此案过程中,没有机械办案,而是充分考虑到当事双方及该镇居民利益,多角度协调、全方位调解。最后一次开庭调解,200余名村民聚集到法庭,部分村民情绪激动、言辞激烈,大有一发不可收拾之势,但因承办法官在事前就做足了调解工作,还邀请政府综治办、社区负责人到场,经过耐心的释法明理,反复的沟通协调,终于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在调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工作中,隆昌县法院牢固树立全员调解和全程调解理念,将诉讼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建立了 “三五六”的调解机制(即:注重立案调解与庭审调解、释法明责与多元调解、调解质量与调解效率的“三结合”;推行调解调查、集体会诊、挖掘关系、个别磋商、定纷止争的“五步调解法”;做到在诉前引导、立案受理、送达副本、案件调查、开庭审理、宣判前的“六必调”),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其创设的五步调解法,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推广。 今年以来,隆昌县法院采用调解方式结案800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76%,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更达100%,为受害人兑现赔偿款近30万元。 在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该院没有就案审案,审完就算,而是特别注重分析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向群众释法析理,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力争从源头上防止该类案件再次发生。在去年审理一起农民工和企业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时,承办法官发现矛盾的根源在于购买社保问题。当初该企业职工不愿意购买社保,企业和职工达成共识,由每月给予相应补贴替代。但后来发生矛盾时,双方争议焦点再次集中在购买社会保险问题上。 今年,隆昌县法院就组织民商事法官走进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向企业和职工宣讲 《劳动保护法》。一方面接受法律咨询,了解职工维权情况,提高职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同时也从法律角度帮助企业寻找经营过程中的法律空白,帮助其规范经营,畅通企业与职工间的沟通渠道,为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穷尽执行措施和建立长效机制两翼齐飞 在2010年执行一起侵权责任赔偿案件中,被执行人远在广东,且申请人无法提供执行财产线索。一方面承办法官不知道被执行人住哪里、在哪里工作,甚至连人都联系不上。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是受害者,又急需这一笔赔偿款用于偿还债务和支付生活费用。承办法官没有放弃,克服了诸多困难,辗转广东、武汉等地,历时一年,行程上万公里,终于查找到可供执行财产,让这一申请人几乎都绝望的案件得以成功执结。同时,隆昌法院以开展“清积”工作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中共隆昌县委将执行工作纳入了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法院执行110”,构建了执行联动、执行威慑、执行救助、执行信息共享等长效机制。 2010年,隆昌县法院“清积”工作受到了省委政法委的表彰。今年以来,共执结案件340件,兑现执行款400余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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