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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鼎城区法院激活人民调解力促司法和谐
发布时间:2011-08-18 16:31: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孙权新)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以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司法和谐为主线,在强化诉讼调解工作的同时,积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769件,其中调解或调解后撤诉445件,支持和指导民调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社会转型期矛盾加剧,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入司法领域,而且逐年递增趋势明显。近年来每年诉讼到该院的各类民事案件都几乎占全部一审案件的80%左右。案件总量不断在增长的同时,信访量、上诉率也在不断攀升,执行压力大。该院以转变执法理念为切入点,在增强“案结事了”意识上下工夫,强调提高案件的调解率,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向基层法庭倾斜,打牢调解工作的物质基础;把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得力的庭室和个人树为典型,对调解成功率上升较快的庭室、个人予以表扬;年终评选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定期组织经验交流会,总结指导人民调解方法、推广指导经验;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对办案数量多、调解率高、基层法庭工作经验丰富的干警在晋级提职时优先考虑;坚持审判工作月考评通报、季讲评、半年和年终排名制度,多措并举激发干警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热情。

    各基层法庭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单位,坚持调解优先、关口前移,强化诉前调解、庭前调解、执行和解,特别是对土地承包、山林权属、征地补偿费分配、财产侵权、民间借贷等纠纷,在诉前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法官全程参与调解,促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互动。在指导调解工作上,通过共同参与调解案件、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书效力等措施之外,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案件审判、安排人民调解员参与庭审前的辅助性工作,聘任有经验的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方式进行指导。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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