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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法院庭审案件首次引入人民陪审团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1-08-18 09:07: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娜)   8月16日上午,备受各界关注的陕西省西乡县劳动就业局原局长李时国受贿案及西乡县峡口镇原党委书记吴义林受贿案,在西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公开审理。在两案的审理中,该院首次引入了人民陪审团工作机制。

    庭审现场,近百名党镇干部、群众参加旁听。经过庭审、陪审团评议、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最终对被告人李时国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退缴赃款104000元上缴国库。对被告人吴义林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退缴赃款50000元上缴国库。

    据了解,以上二起案件的审理中,首次引入了人民陪审团工作机制。合议庭从社会各界人士中随机抽取9名公民代表组成陪审团,庭前向陪审团成员简介了案情,庭审中二被告人均表示对陪审团成员不申请回避。陪审团成员在旁听席前排的“人民陪审团”专席上旁听了案件的庭审过程。庭审结束后,由人民陪审团团长谯胜才主持召开了“人民陪审团”评议会议,对二起受贿案进行讨论评议,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合议庭。合议庭在对二起案件合议时,充分参考了人民陪审团的意见,并形成决议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形成了以上判决意见。

    人民陪审团工作机制的引入,扩大了公民的司法参与权,增加了司法透明度,进一步体现了司法民主。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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