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着眼于“民” 落脚在“实”
——山东省曹县法院推行“三个优先”工作法服务夏忙农业生产
发布时间:2011-08-16 10:43:21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源)   盛夏季节,为服务农村地区夏忙生产,山东省曹县法院推行“三个优先”工作法处理涉农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全力保障农村夏忙麦收生产的顺畅进行。

    “优先立案”——适时开通绿色通道。曹县法院充分认识到当前麦收夏忙生产的紧迫性,适时启动涉农纠纷立案快速通道,对涉及麦收生产的案件一律优先予以立案。一是对于部分经济状况不佳,缴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群众,依照规定为其办理诉讼费的缓、减、免手续;二是对于部分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群众,将实行电话立案或上门立案;三是对于部分缺乏法律常识的农民,指派专人给予必要协助,保障及时立案。

    “优先审理”——依法简化审判程序。一是根据案件实际,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依法简化审理程序;二是注重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多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三是优先安排庭审档期,保证及时审理、不予拖延,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

    “优先执行”——对涉农执行“特事特办”。一是抽调精干执行力量,成立专门执行小组,对涉及麦收的案件实行集中突击审理,加速执行工作进展;二是坚持对事实清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的案件裁定先予执行;三是事前不收取农民当事人任何执行费用,对于执行到位的款项,优先交付农民,让农民在家中、地头就能收到执行款。

    “三个优先”工作法是曹县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着眼于一个“民”字,落脚于一个“实”字,为涉诉农民节约了宝贵的精力、时间,使其能够更好地投身于麦收夏忙生产,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赢得了当地民众的交口称赞。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