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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路畅通 邻里关系难弥合
发布时间:2011-08-15 13:59: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坚定 陆薪羽)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然而作为相处十多年且关系融洽的邻居,却因通道问题对簿公堂。8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起相邻通道纠纷案,案子虽然结了,但邻里之间的裂痕却难以完全弥合。

    吴球德与吴义荣是十多年的老邻居,双方关系原本很融洽。两家房屋均为南北走向,原告吴球德房屋前后原来往西经被告吴义荣房屋前后空地可以通往集体通道。然而,由于一些生活琐事双方发生矛盾,吴义荣于1997年至1998年间陆续在其屋后建起楼梯和砖墙,后又于2010年10月31日用水泥砖、杂木等障碍物堆放在其房屋南边的通道,不给吴球德一家通行,双方为此引发纠纷,并诉至法院。

    江州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吴义荣的行为明显妨碍了原告吴球德的通行,不利于原告的生产、生活,侵害了原告合法的通行权益,被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据此,判决被告吴义荣三日内把堆放于被告房屋南面的水泥砖等杂物搬走,恢复通道原状。

    然而,被告在判决文书生效后拒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干警多次耐心开展说法教育疏导仍无动于衷。而原告对于被告的拒绝履行义务心存怨恨,双方多次发生谩骂,矛盾有进一步激化的趋势。

    8月10日,江州区法院再次组织执行干警到现场开展执行工作,在对被执行人开展释法析理工作没有效果的情况下,该院进行了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始终坚持依法执行、文明执行的原则,顺利地将放于被执行人房屋南面的水泥砖等杂物搬走,恢复了通道原状。至此,案子虽然结了,但邻里之间的裂痕却恐怕难以完全弥合。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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